招行理财品被指变身基金 消费者难证银行责任

http://www.hebei.com.cn 2014-05-14 10:3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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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银率网一份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有31.94%的消费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被误导购买了其他金融产品。但多数金融消费者在“谁主张谁举证”的前提下,很难搜集到相关证据,不得不面临维权困局

  理财市场的竞争越来越呈现白热化。与此同时,银行作为保险(放心保)、基金、券商等机构争夺的重要渠道,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各类问题也集中爆发出来。

  今年4月21日,重庆的何志明夫妇发现,自己在招商银行(600036,股吧)重庆市南岸支行购买一款理财产品的钱迟迟取不出来。据何志明夫妇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这款理财产品是去年4月7日,南岸支行一位员工推荐他们购买的。之前,他们一直认为购买的是理财产品,当知道今年钱取不出来时,银行的员工才告知他们这是一款基金产品,赎回要到2014年4月28日。

  何志明以往失败的基金投资经历,让他对基金投资非常敏感,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如果知道是基金类产品我肯定不会买,当初我准备将10万元存到银行,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下才购买了这种理财产品,不曾想到还是一种基金产品。”

  不仅如此,何志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当初招商银行的客户经理汪融曾口头承诺收益最少4%,这样计算收益最少也有4000元,而如今的收益只有1800元。”

  理财产品不能混同基金产品

  何志明夫妇认为,招商银行的工作人员不仅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夸大收益率、回避风险,且推销的理财产品与自身需求不符。

  在我国,理财产品分为五个风险等级,级别越高风险就越大。记者发现,何志明所购买的是由招行代理的名为“南方永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为三类。

  何志明告诉记者:“我们当时强调购买二类风险的理财产品,现在买的却是三类风险的基金,与当初的要求不符。10万元即使存在银行,一年的利息也有3500元,现在的收益还没有存银行高。”

  何志明认为,招行的做法是在误导消费者:“我们一直认为自己购买的是银行的理财产品。此前我们仅与银行签过一个理财产品销售调查表,没有任何资料表明我们购买的是基金产品。”

  安信证券理财顾问刘开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银行的理财产品和基金是不能混同的,银行代销基金产品要明确告知消费者,招商银行在宣传的时候显然是存在问题的。”

  买卖双方各执一词

  在何志明夫妇看来,理财产品变成了基金,原本4000元的收益变成了1800元,他们决定与当时的客户经理汪融对质。

  何志明要求汪融给予解释。汪融称,何志明夫妇购买的确实是基金。当何志明夫妇问其当初为什么没有说明购买的是基金,为何承诺一年最少会有4000元的利息时,汪融予以否认。

  何志明夫妇告诉记者:“汪融事后告诉我们购买的基金是第一次销售,收益率是比照类似基金的收益率,由于去年下半年银行出现了‘钱荒’,基金类产品的收益率普遍下降,这种情况她也无法估计。”

  由于没有现场录音,无法还原当时的场景,双方各执一词很难分清责任和义务。

  无奈之下,何先生夫妇只能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反映情况,但重庆分行负责客户投诉的万姓负责人表示,经过调查了解,银行工作人员在销售这个理财产品的过程中,手续、程序是合法的,没有发现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过错,对于客户的反映和要求,只有招行重庆南岸支行依照相关程序处理。

  记者致电招商银行重庆市南岸支行,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无权接受采访,随后记者联系了招商银行总部,截至发稿之日对方并未作出回复。

  何志明夫妇告诉记者,经过多次交涉后,招商银行重庆市南岸支行作出了让步,最终以“慰问金”的形式支付给夫妇俩2300元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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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招行,理财,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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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法治周末
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