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对公司债将实施ST风险警示
本报讯(记者 吴琳琳)随着沪深交易所公司债券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债券存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债券市场风险防范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随着“11超日债”违约事件的出现,如何防范债券信用风险向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扩散受到市场各方的高度关注。 沪深交易所昨天发布《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公司债实施风险警示,开辟“ST”板块,并对个人投资者门槛作出限制。 《通知》规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且通过集中竞价系统交易的公司债券出现债券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为AA-级以下(含),或债券主体评级为AA级且评级展望为负面,以及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者经更正的净利润为负值等5种情形的,两交易所将对该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 两交易所将实行的风险警示措施包括在公司债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债券;会员单位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交易权限管理,会员单位可以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被实行风险警示债券的买入权限,条件为个人投资者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等金融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已签署《风险揭示书》。 |
关键词:st,风险警示,沪深,债项评级,公司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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