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遭遇“全媒体维权” 或促成转载付费
今日头条,如今几乎天天上头条。 不久前,其刚刚结束与《广州日报》的一场著作权侵权纠纷,近日又被多家传统媒体投诉到国家版权局。与此同时,搜狐公司6月24日也宣布要正式向法院起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所属公司),理由是后者存在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今日头条立刻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1100万元,刊登道歉声明。 一直以“新闻搬运工”自居的今日头条,如今已俨然四面楚歌。其CEO张一鸣在近日的一场媒体峰会上首度公开对侵权风波正式回应,声称:“我不是一个媒体人,我只是一个码农”。 而理论界和投资界对此则众说纷纭。 事件 搜狐起诉索赔1100万元 尽管在最近一次的公开演讲中,今日头条CEO张一鸣强调,今日头条只是信息传播介质,组织信息的方式是基于机器的理解,并多次提到和媒体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而今日头条所属公司字节跳动科技公司,此前亦公开表示,他们让传统媒体的作品扩大了传播面,并为传统媒体的网站带来了流量,而且他们愿意在转载之后付费。 然而,传统媒体并不买账。日前,国家版权局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向媒体透露,已收到有关传统媒体的投诉,并已开始立案调查。 实际上,今日头条迄今收到的控诉,不仅仅来自传统媒体。 6月24日,搜狐公司即宣布正式起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称其存在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并索赔经济损失1100万元,刊登道歉声明。目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对此,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表示,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复制、篡改搜狐拥有著作权的版权内容,严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权,我们呼吁行业自觉尊重和保护版权,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 根据搜狐公司的相关指控,今日头条的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的文章、图片。用户浏览新闻时,将XML内容通过APP渲染成新闻页面呈现;第二种,则是通过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进行侵权。其具体做法是,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搜狐的新闻页面,并且在移动端软件的网页上端设置原文链接地址,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了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 中瑞律师事务所徐丹丹律师认为,今日头条在网页中直接复制和“深度链接”搜狐公司版权内容,构成对搜狐公司版权的直接侵犯。此外,今日头条删除了搜狐原页面中的广告,夺走了本属于搜狐网站应有的流量点击机会和原有广告利益,但在自己移动端的启动页面上,设置了广告链接,从而牟取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展望 维权或促成转载付费 北京金融大学知识产权专家胡功群教授告诉记者,出现今日头条这种情况,是因为《著作权法》在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上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法律的发展,永远跟不上科技的发展。对于网络数字版权的保护界定,我认为到了一个关键节点。” 胡功群表示,正因为目前没有明文规定,只能是通过案例审判或者是司法解释来解决,对应的相关立法司法都没有成熟起来。而与此同时,制止网络版权侵权的成本比较高。一般这种案件,诉讼时间长,维权难度大,实际操作层面都有一定的难度。对于被害方,通过侵权诉讼得到的权益并不乐观。“一旦这种侵权形成一种常态,公众就丧失了道德底线,对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已经开始对互联网侵权盗版进行整治。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此次“剑网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点任务,国家版权局将通过查办案件和正面引导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8583件、88286件,分别比2012年上升1.33%和5.29%。其中,新收著作权案件51351件,同比下降4.64%。 “跳出今日头条,从整个行业发展来看,新闻聚合类应用的发展与之前视频网站的发展非常相似。”易观智库分析师庞亿明表示,今日头条在侵权基础上谋取利益,这与之前百度视频、快播视频直接复制其他视频网站的内容,进而投放广告,几乎如出一辙。视频网站经过了一番无序的侵权盗版发展,如今慢慢步入购买正版视频的有序轨道。 庞亿明分析,之前的门户网站很多也是“拿来主义”,今日头条这种新闻聚合模式,自身不生产内容,很难规避侵权盗版的嫌疑。整个市场目前正从无序走向有序,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我认为,这种新闻聚合推送模式,后续发展要进行调整。“未来,应该与传统的内容供应商达成合作,转载付费,广告分成。” 声音 侵权风波引发业界反思 范以锦 国家应出台更明确细则保护版权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范以锦认为,今日头条采用的是迂回的办法,通过链接复制传统媒体内容,进而让读者用户对其产生使用依赖,削弱传统媒体的影响力。首先,肯定是构成侵权了。我觉得传统媒体人要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能免费为他人生产内容。要把这些放上台面上去探讨,是否构成侵权,侵权程度如何。让国家有关部门介入,促使国家出台更加明确的细则,防止有心人打擦边球,去规避侵权。今日头条在形式上非常创新,但关键要处理好和其他媒体的关系,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来经营。 胡功群 版权保护已到关键时点 北京金融学院知识产权教授胡功群表示,科技的发展应该要赢得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的支持。今日头条依靠隐形搜索,侵害了原创者的传播权和复制权,违反了《著作权法》,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法律的发展永远跟不上科技的发展,但是并不会阻碍科技的发展。行业如果要保持稳定持久、健康有序地发展,就必定要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否则整个行业竞争将是一片混乱。我觉得对于互联网版权以及数字产权的保护,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点。 庞亿明 事件向同行敲响警钟 易观智库分析师庞亿明认为,从法律层面上看,今日头条的侵权行为确实存在,移动端新闻聚合推送类的应用行业整体发展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行业自律和相关法律去完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互联网市场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产品,那说明用户需要内容聚合的应用。这对于传统媒体、对于老牌互联网门户网站,应该都敲响了警钟。应该多从用户的需求上出发,调整自身的战略。 |
关键词:手机版,付费,著作权法,范以锦,拿来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