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网郑州7月25日电 (记者 李志全)河南省自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共三类分别为1400元/月、1250元/月、1100元/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5日发布消息说,该省自1995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目前是第10次连续调整。此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一、二、三类行政区域划分,增幅分别为12.90%、13.63%、14.58%;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5元、12元、10.5元,增幅分别为15.38%,15.38%、16.67%。 据介绍,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要求各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规定,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标准。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加强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发现违规行为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工会组织可以提请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最低工资的行为。 该厅同时透露,正着手制定最低工资评估机制,将使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更加科学完善,也更好的在保护劳动者报酬权益、保持就业水平、促进企业和地区经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 截止目前,2014年全国已有16个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在已调整的地区中河南排名第10位,中部六省中低于山西;从增长幅度看低于贵州、重庆、青海、四川、江西,高于经济发达地区,幅度适中。在全国32个省、市现行实施标准中河南排名第15位。(完) |
关键词: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制度,调整,就业状况,物价指数 |
责任编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