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着手反洗钱 加强机构操作针对性
一份与保险行业特征相匹配的反洗钱指引正在业内征求意见。 近日,为构建符合保险业的洗钱风险指标体系和方法,增强保险业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分类管理的可操作性,保监会研究起草并向各保险机构发布了《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保险版指引》)。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曾经颁布实施了《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而此次保监会专门起草《保险版指引》的原因恰恰在于,此前《指引》主要针对银行业务,而部分风险要素的设置不太符合保险行业的经营实际。保监会此次通过各保险机构共同研讨,就是旨在对央行版《指引》做扩充和细化的基础上,更能体现保险业特点。 产品要素漏洞较大 保险行业因其产品、操作流程等的特殊性为洗钱操作提供了一定空间。 据悉,保险行业洗钱的主要形式包括利用团体寿险、地下保单、长险短做、离岸保单、新型保险(如投连险、分红险、万能险)、银行保险、行贿保单等。 以保险行业最常见的“长险短做”洗钱方式为例,洗钱者可用趸缴方式(即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与期缴相对应)购买高额保单,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即要求退保,之后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拿回资金,洗钱过程即可完成。由于我国目前存在多类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因此此类产品“被介入”洗钱的风险较高。 “保险行业为洗钱提供可乘之机,一方面是由于保险产品可退保、存在不同缴费方式等特性决定,另一方面是当下不少保险公司都是只注重保费规模,而忽略了其中的风险隐患。”一小型寿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道。 鉴于此,此次《保险版指引》就央行版《指引》规定较详细的客户风险、地域风险、具体评估方法等内容进行了简化,按照风险来源分为内部风险评估和外部风险评估。其中,洗钱的内部风险要素包括产品属性、业务流程、系统控制等项目,外部风险要素则包括客户风险、地域风险、业务风险、行业风险等。 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属性,《保险版指引》中特别列举多种可能会被用于洗钱的保险产品。比如与投资的关联度较高的保险产品;平均保费金额比较高的保险产品;理赔或给付条件容易满足,或退保损失较小的产品;相同保险期间内,保单现金价值比例相对更高的保险产品以及保单质押能力高的保险产品。此外,在保险期间内,可任意超额追加保费、资金可在风险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间自由调配的产品、历史退保量较大、退保比例较高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大;存在涉外交易而导致跨境开展调查难度大的产品以及网络营销和电话销售的保险产品等,都存在较大的可洗钱风险隐患。 在众多存在可洗钱风险隐患的保险产品中,由于电销、网销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新型的保险交易方式,客户无需与保险机构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即可办理业务,因此,保险机构对客户尽职调查的难度也大大提升,而这种类型的保险产品也成为洗钱分子钻保险空子的新途径。 因此,《保险版指引》提醒保险机构应考虑业务方式所固有的洗钱风险并关注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特别是保险机构在设计网销、电销等产品时,可对保险金额进行累计限制,销售时重点关注投保人投保频率、退保频率过高、多个电销客户使用同一联系方式等情况,并对超过一定金额或存在可疑情形的客户采取强化的尽职调查方式。 |
关键词:保监会,反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