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公布房贷新政细则 分行自定利率
本网从兴业银行获悉,该行针对央行、银监会最新的住房金融相关政策,已拟定相关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将于近日正式实施。各分行可综合考量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条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在央行、银监会规定的范围内执行。详情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1套住房,无购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各分行可综合考量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条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在央行、银监会规定的范围内执行。 二、在具体执行上,优先配置信贷资源,并要求分行建立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信贷投放,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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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兴业银行,房贷新政,细则 |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