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歪计价器”多收费 的哥遭终身禁开出租

来源: 成都商报  作者: 2014-12-11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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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的财迷心窍,让成都的哥侯师傅后悔不已。昨日记者从市交委执法总队获悉,日前查处一起成都出租车司机使用假出租车计价器的事件,当事出租车司机侯师傅面临终身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处罚。对此,市交委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他们将持续加大对出租车市场秩序的整顿力度,对于出租车违规行为将进行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一个小细节

执法人员揪出歪计价器

11月20日,市交委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正在双流机场T2航站楼出租车站点进行例行检查,近期执法总队在全市重点整治出租车市场秩序,机场这个城市的窗口自然也成为检查重点。

在走到车牌号为川A TE373的出租车面前时,执法人员按照程序检查了这辆出租车的行驶证、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资格证后没有发现问题,准备离开时,执法人员又要求检查出租车计价器上的打印发票,没想到这一查果然就查出了问题:计价器打印发票的车牌号与真车车牌号并不相符,这辆车有问题。

经过仔细的询问,驾驶员侯师傅承认自己在计价器上做了手脚。原来,9月时他在网上购买了一个安装有电子脉冲装置的计价器,安装在这台出租车上使用,通过这个装置,他可以悄悄利用遥控器控制计价器的公里数,从而达到多收费的目的,据侯师傅说,安装这个“歪计价器”以来,他总共使用过大约30次。

严厉打击

这的哥被终身“禁入”

在经过调查之后发现,侯师傅悄悄更改计价器的行为属于他的个人行为,并没有知会自己的搭档,公司对此也不知情。据出租车公司管理人员黄继东介绍,这辆车每次回场检查时都专门检查了计价器,但是并没有发现异常,估计是每次回场检查之前,侯师傅都提前把正规的计价器换了回来,这才躲过了常规检查。

最终,执法总队方面认定,侯师傅的行为违反了《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更改计价设施、设备,虚增运费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和《成都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经核定当事人属违法行为较重等级,侯师傅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终身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

“我们也希望其他出租车司机能够引以为戒,不要为了贪图一时小利,损害了乘客的利益,也破坏了整个行业的秩序,最终自己也得不偿失。”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正在对出租车行业发展秩序进行全面的整治,对各种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进一步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让市民出行更加方便和满意。

成都商报记者 赵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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