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磁卡信披违规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羊城晚报讯 近日,就天津磁卡(600800)多项信息披露违规事项,上交所经多次问询查证,今年12月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给予相关责任方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 经上交所核实,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规范运作方面天津磁卡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2006-2012年各期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公司2006年半年报至2013年半年报期间均未披露天津环球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是其子公司,未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是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告违规。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刊登《业绩预盈公告》,预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盈利。4月29日,公司刊登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13年实际业绩为-2862.56万元。公司前后业绩发生盈亏性质变化,公司的业绩预告行为不准确、不谨慎。 三是公司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13年,公司多次与控股股东磁卡集团存在资金往来,单笔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支付共计6次,合计支付3.88亿元,尽管上述行为并未造成公司资金损失,但均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也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以下纪律处分决定:一是对天津磁卡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姜肃敌、阮强,时任总经理郭春立、刘金生予以公开谴责;二是对时任财务总监王桩、张强,时任董事会秘书蔚丽霞、李金宏,时任董事郝连玖、郑平、常建良、尹宏海,时任独立董事田野、王爱俭、侯欣一、张玉利、梁津明,时任监事李梅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抄报中国证监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曙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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