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增加 普惠性幼儿园将不涨价
昨日,佛山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正式实施的《佛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意见》等三份重要文件进行解读。这三份文件惠及幼儿园幼儿、困难家庭学生和特殊学生,其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范围扩大,拨款标准按每名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包括随迁子女)来计算。如此,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能获得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补贴更多,而这些幼儿园将承诺接受政府限价,且在资格有效期内不得涨价,这也意味着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学费将不上涨。 受惠对象: 学前教育群体 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 列入生均经费拨款标准 根据《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意见》,全市的普惠性幼儿园将和公办幼儿园享受同样的拨款标准。只要在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管是户籍生还是随迁子女,财政都会按标准将经费拨付幼儿园,用于日常办学。 此外,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逐步提高佛山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5年和2016年的公用经费标准分别达到每生每年400元和700元,到2017年达到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 解读: 普惠幼儿园承诺“不涨价” 市教育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称,获得此项拨款的幼儿园,按规定必须具备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资格。而此类幼儿园都要按“收费较低”的要求接受政府限价,且在资格有效期内不得涨价,切实保障了家长和幼儿权益。 此外,根据有关文件,各级政府将对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实行倾斜政策,今后财政资金将重点投向此类幼儿园。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已有58%的幼儿园被评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至2016年,全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占比将达到70%以上,有望缓解如今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受惠对象: 困难学生群体 今后提交申请 无需回原籍 新版《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今年正式实施。经过修订后,新办法简化了审批环节和程序,将就读学前教育和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原来的按户籍进行申报,修改为按照学籍关系统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申报手续,方便学生申报。即学生到就读学校(幼儿园)提交申请资料后即可报镇街教育部门审核,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报区政府申请拨款。 解读: 减少审批环节 市教育部门解释,办法修改后申请流程方便,跨区就读的学生今后无需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同时也减少市级审核、拨款环节,加快了资金的拨付进度。此外,受惠面还增加了孤儿这一受助群体。 受惠对象: 特殊教育群体 明年多类残疾儿童 义务教育阶段100%入学 《佛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与各类残疾儿童息息相关,该计划上周已实施,提出到2016年“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力争达到100%”;同时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地方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确保“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解读: 明年特殊学校或扩招两成 市教育局称该计划加强了目前5所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高明区特殊教育学校今年建成招生,明年,市启聪学校、禅城、南海、顺德、三水区特殊教育学校将完成扩建改造工程,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将扩大20%以上。 “通过多项措施,今后重度肢体、孤独症、脑瘫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称。 |
关键词:生均经费,幼儿园,学前教育,普惠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用经费,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