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2015-01-16 0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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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袁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发布,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从每人每月55元增至70元,这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这一群体基础养老金标准,预计将惠及超过1.4亿城乡老年居民。

我国从2009年启动新农保试点,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去年实现并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在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增幅27.3%。此次上调,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1.4亿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此外,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将再提高10%。

依据国务院的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每人每月70元后,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同时,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本市自2011年起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2014年是第四年第五次调整待遇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即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430元。

关键词: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老年居民,个人账户,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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