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部署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部署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和生活性服务业价格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油、液化气、成品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和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价格的监测监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灵敏反应、快速处置。要积极发挥平价商店的引导示范作用,平价销售供应群众基本生活的农副产品。要密切关注家政、快递、洗车、餐饮等领域的价格波动,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努力化解价格矛盾。 二是要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和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经营者做好春节期间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公示,制止违规收费行为。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依法查处违规上调客运票价和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价外加价、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及强制搭售商业保险或旅游产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旅游业经营者以“零负团费”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欺诈行为,规范交通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着力规范商业零售领域价格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商业零售企业规范明码标价和价格促销行为,禁止采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和标价形式进行促销。要严肃查处商品零售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虚假优惠折扣、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对价格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价格欺诈行为屡查屡犯的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震慑违法经营者,净化节日消费环境。 四是要畅通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完善春节期间举报工作机制,要合理调配价格执法资源,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和应急执法检查力量,确保举报电话专人值守,网络举报及时受理,举报案件依法办理。要热情接听群众投诉举报和政策咨询,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工作程序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
关键词:发改委,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