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设保护资金 每年过亿元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2015-01-20 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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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项目因为投入大又不能在短期内带来经济效益,所以政府财政在投入上总会再三斟酌。但在北京,2010年城市区划调整之后的东城区,通过设立名城专项资金,且保持长期投入,实现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财政投入

2010年12月,东城区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确定在“十二五”期间,东城区每年用于推进名城保护工作的专项资金不得少于1亿元,且保持长期投入。该专项资金是北京市区县级单位设立的第一个关于名城保护的专项资金,额度较大,且使用范围较为广泛,包括名城保护的项目规划、实施方案设计、项目调研、修缮整治及专家聘请、课题研究等相关费用。

据东城区名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东城区财政投入,其使用由区名城办统筹协调,申请单位须在每年第四季度集中申报下一年度项目,未列入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申报。

效果显著

2011年8月,东城区政府批准了10项文物修缮工程使用专项资金,并按全额集中投入、差额补贴、合作利用等三种方式对项目保护重点有区别地进行投入。

全额集中投入的项目,公益性较强,主要用于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重点文物建筑的修缮与维护。

差额补贴适用于使用单位具有保护意识,希望通过文物腾退修缮实现合理利用,但缺乏足够资金能力的项目。东城区名城办主要采取接洽商讨的方式,督促使用管理单位对历史建筑、文物古迹进行保护。保护资金由使用单位自筹一部分,名城办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根据不同情况,补贴比例最高可达40%。

合作利用主要是一些院落、房屋实施保护整治后,新入住的使用单位、住户需签订保护责任书或承诺书,相关主管部门会结合实际情况在使用、居住费用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加强民众对名城保护重要性的认知,提高保护意识。

专项资金投入使用仅几个月,就取得了显著效果。据悉,第一笔资金在今年“十一”期间已经下发,包括清末自来水厂旧址、地坛宰牲亭、北京钟楼等5个文物修缮项目的费用,以及中轴线、国子监孔庙、雍和宫柏林寺等的规划编制费用。这些专项资金的注入,为东城区名城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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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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