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老下有小 生意男如何用保险规划家庭资产

来源: 投资与理财 作者: 吴辉 2015-02-04 09: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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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需求:

  刘强从来没有买过保险,但他听说日本男的结婚时,都会给老婆孩子买份保险。他想到自己的孩子还小,父母又开始年老,而老婆还没有工作,有必要给自己和家人留一份保障,以防万一。

  刘强是个生意男,在东北做建材生意有七八年了,需要常年出差,目前有40多万元的年收入。几年前,他在家人的介绍下和梅梅认识,并很快结婚生子。由于上有老下有小,他没让妻子梅梅出去工作,而是在家带小孩和照顾老人。

  他今年35岁了,至今没有任何社保和商业保险。不过,他们现在也不愁吃穿,房子是婚前全额买的,是个三居室,目前市值98万元。今年还投资了一间80万元的商铺当仓库用,用来储放木材。该商铺用于出租的话,现在一年租金能收入2万元。

  孩子刚满4岁,准备上幼儿园了。加上赡养父母的费用,这个家庭的每月开销在1.8万元左右。

  一次与朋友的闲聊,朋友的一番话点醒了他:“如果哪天你发生了意外,你的家人可怎么办啊?”是啊,家里就他一个劳动力,全家老老小小都指望着他养家呢,他可不能出一点意外啊。可是月有阴晴圆缺,意外也是防不胜防。为此,他想到了保险,希望我们的规划师能就他的家庭给出一个保险规划。

  王燕(中宏保险资深保险理财规划师)

  “刘强常年出差,疾病和意外的风险要比常人偏高,需要高额的寿险、意外险、重疾险等保障类保险以及养老金的准备。”

  案例分析

  刘强至今没有任何社保和商业保障,而且常年出差,疾病和意外的风险要比常人偏高,需要高额的寿险、意外险、重疾险等保障类保险以及养老金的准备。妻子梅梅虽然作为家庭主妇,没有承担家庭经济责任,但是也需要相应的保障及养老金的储备,以备不时之需。刘强一年有超过40万元的收入,按照保险支出占家庭年收入10%的原则,刘强一家每年保费在4万多元较为适宜,相当于每月保投保原则投保时需遵循的一般原则:首先是大人优先的原则;其次,投保费用应占整个家庭年收入10%左右;第三,附加保险豁免功能;第四,缴费期不宜太长;最后,儿童生命保障类保险累计保额不能超过10万元。保险规划推荐险支出3500元左右。

  保险规划推荐

  1、刘强

  产品名称: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分红型,主险)

  中宏附加无忧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

  中宏附加惠选定期寿险(附加险)

  保障额度:大病30万元(主险),意外50万元(附加险),寿险50万元(附加险)

  保险期间:主险至被保险人100周岁,附加寿险至被保险人55周岁,意外险1年1保,最长可至65岁

  首年缴费:20873元(20年缴)

  保障责任:

  ◆重大疾病保障(涵盖40种):在100周岁前,长保健康给予被保险人最多3次赔付,最高99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

  ◆额外疾病保障(涵盖10种):70周岁前,享有6万元的额外疾病保障(若发生重大疾病理赔,本项利益即终止)。

  ◆身故保障:若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且在55岁前因疾病身故,则享有83万元的身故保障,55岁后为33万元;若已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还享有53万元的身故保障。

  ◆额外意外身故保障:60周岁前,除身故保障外,若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享有83万元的额外意外身故保障;若已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还享有53万元的额外意外身故保障。

  ◆豁免保险费利益&现金分红2、梅梅(假设30岁)产品名称:中宏长保健康多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钻石套餐(分红型)保障额度:10万元保险期间:终身(其中重大疾病保障至被保险人100周岁)年缴保费:4,423元(20年缴)保障责任:

  ◆重大疾病保障(40种):梅梅在100周岁前,可享有最多3次赔付,最高33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

  ◆额外疾病保障(10种):70周岁前,梅梅享有2万元的额外疾病保障(若发生重大疾病理赔,本项利益即终止)。

  ◆身故保障:若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享有11万元的身故保障;若已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还享有1万元的身故保障。

  ◆额外意外身故保障:60周岁前,除身故保障外,若未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享有11万元的额外意外身故保障;若已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则梅梅还享有1万元的额外意外身故保障。

  ◆豁免保险费利益&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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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意男,理财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