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014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逾122万亿元
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任风远)据央行网站消息,央行今日发布了2014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负责人就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记者问,据该负责人介绍,2014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22.86万亿元,2014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22.86万亿元,是2002年末的8.27倍,年均增长19.3%。 央行原文如下: 问: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概念产生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1年起,人民银行正式编制并公布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这一指标已为社会各界广泛接受,使用频度不断提高。 社会融资规模目前只公布增量数据,而其他一些金融指标如人民币贷款、存款、货币供应量等都分别编制、公布增量和存量数据。编制并公布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数据能够更好地满足各方需要,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制度,更全面地反映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更好地支持金融宏观调控。为此,人民银行对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数据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就指标编制方法及公布事宜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 当前,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社会融资规模。一些研究人员和机构自己测算和使用了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数据,他们使用的数据各不相同。因此,编制和公布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数据能够更好地统一统计口径。 问:什么是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它的定义和内涵是什么? 答:社会融资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即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量。其中,增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获得的资金总额,存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获得的资金余额。 从指标构成看,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由四个部分九项指标构成:一是金融机构表内业务,包括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二是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三是直接融资,包括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和企业债券;四是其他项目,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公司贷款。其中,前三部分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一致,第四部分与增量统计略有不同,差异是:存量统计中不包括保险公司赔偿,而增量统计中包括。主要原因是赔偿是指一定时期内因履行赔偿义务而发生的金额,它没有存量或余额的概念。 为真实反映实体经济实际获得的融资状况,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按面值或账面值进行统计。 问: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数据相比,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有何特点? 答:从试编情况看,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数据相比,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增速波动较大,不宜用做比较分析;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增速相对平稳,有利于将社会融资规模作为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的监测指标,用于与其他经济变量间同比增速的比较分析,也可以作为货币政策的监测分析指标。二是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和增量,均与广义货币(M2)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三是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和增量统计并不矛盾,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关系。它们能够从不同角度为金融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其他一些金融指标如人民币贷款、存款、货币供应量等也都分别存在存量和增量统计。及时统计并公布增量及存量数据,可以使社会融资规模这一指标更加完善,能更全面反映经济与金融的关系。 问: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答:2002-2014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不断扩张,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初步统计,2014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22.86万亿元,是2002年末的8.27倍,年均增长19.3%,比同期人民币贷款增速高2.7个百分点;与同期名义GDP的比率为193.0%,比2002年高69.6个百分点。 从结构看,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人民币贷款余额占比明显下降。2014年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81.43万亿元,为2002年末的6.3倍,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6.3%,比2002年末下降20.5个百分点。二是直接融资快速发展,融资结构明显优化。2014年末实体经济以非金融企业境内债券和股票形式合计融资余额为15.49万亿元,是2002年末的21倍,年均增速达到28.9%,比同期人民币贷款的年均增速高12.3个百分点。2014年末实体经济以非金融企业境内债券和股票形式合计融资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12.6%,比2002年末大幅提高7.6个百分点。三是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不断扩大。2014年末实体经济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合计融资余额为21.44万亿元,为2002年末的35.4倍;2014年末上述三项合计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17.5%,比2002年末提高13.4个百分点。 问:建立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有何意义? 答: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概念的提出是我国货币政策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对提高金融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也具有较大意义。 一是有利于促进直接融资发展, 改善企业融资结构。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概念的提出,能够促进全社会更加重视发展直接融资,分散间接融资过高的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丰富公众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金融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发展影响宏观调控效果,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涵盖了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业务,因此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三是有利于促进金融宏观调控机制的市场化改革。社会融资规模能够将数量调控和价格调控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一步促进金融宏观调控向市场化方向发展。四是有利于加强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体系稳健性评估。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指标口径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等整个金融体系。加强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有利于实施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 监测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和评估总体流动性水平, 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的监管。五是有利于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多元发展, 金融部门对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不仅有信贷, 还有债券、股票、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能够多角度地全面反映各类融资支持实体经济的状况。 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负责人就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记者问。该负责人介绍,社会融资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即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量。其中,增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月、每季或每年)获得的资金总额,存量指标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获得的资金余额。 从指标构成看,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由四个部分九项指标构成:一是金融机构表内业务,包括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二是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包括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三是直接融资,包括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和企业债券;四是其他项目,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公司贷款。其中,前三部分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一致,第四部分与增量统计略有不同,差异是:存量统计中不包括保险公司赔偿,而增量统计中包括。主要原因是赔偿是指一定时期内因履行赔偿义务而发生的金额,它没有存量或余额的概念。为真实反映实体经济实际获得的融资状况,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按面值或账面值进行统计。 针对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基本特点,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2002-2014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不断扩张。初步统计,2014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22.86万亿元,是2002年末的8.27倍,年均增长19.3%,比同期人民币贷款增速高2.7个百分点;与同期名义GDP的比率为193.0%,比2002年高69.6个百分点。 该负责人还从结构方面分析了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特点:一是人民币贷款余额占比明显下降。2014年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81.43万亿元,为2002年末的6.3倍,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6.3%,比2002年末下降20.5个百分点。二是直接融资快速发展,融资结构明显优化。2014年末实体经济以非金融企业境内债券和股票形式合计融资余额为15.49万亿元,是2002年末的21倍,年均增速达到28.9%,比同期人民币贷款的年均增速高12.3个百分点。2014年末实体经济以非金融企业境内债券和股票形式合计融资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12.6%,比2002年末大幅提高7.6个百分点。三是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不断扩大。2014年末实体经济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合计融资余额为21.44万亿元,为2002年末的35.4倍;2014年末上述三项合计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17.5%,比2002年末提高13.4个百分点。 |
关键词:融资规模,存量,央行,投资性房地产,融资结构,实体经济,增量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