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 注册制方案初稿已报国务院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王宁 2015-02-15 09: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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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回应热点问题:

  注册制方案初稿已报国务院

  并无在4月份暂停受理新的IPO申报材料计划

  欢迎“四大”中国机构与美国证监会达成和解

  在昨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邓舸表示,已完成注册制改革方案初稿并上报国务院,并无准备在4月份暂停受理新的IPO和再融资申报材料的计划;欢迎“四大”的中国机构与美国证监会达成和解。

  近日有消息称,证监会已明确要求从6月1日起,IPO审核下放到交易所,证监会负责注册,证监会发审委、并购重组委也将取消,非公开发行不再审核,由公司自主确定,4月份之后将暂停接受申报。对此,邓舸表示,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证监会牵头成立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工作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法制办、银监会、保监会、人大法工委、高法院等单位参加,已完成注册制改革方案初稿并上报国务院。目前,证监会正在认真研究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但并无在四月份暂停受理新的IPO和再融资申报材料的计划。

  有报道称,“四大”中国公司与SEC就拒绝提供中国客户审计文件的诉讼已达成和解协议,向后者支付200万美元罚金了结诉讼。邓舸说,已获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机构之间就之前的行政诉讼达成了和解。中国证监会欢迎“四大”的中国机构与美国证监会达成和解。

  邓舸表示,国际监管合作是解决跨境审计执法问题的有效渠道。应当说,中国证监会与美国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跨境执法合作有着充分的共识,并认真加以推动。目前双方已建立可行的工作机制,执法合作渠道顺畅。未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在多边和双边框架下,与包括美国证监会在内的境外同行加强合作,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有效打击。

关键词:证监会,注册制方案,国务院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