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低收入者可领临时价格补贴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悦报道:记者昨天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缓解广州市低收入居民由于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近期,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全市低收入居民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2014年11月、12月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共计731.41万元。 据了解,11月、12月临时价格补贴的发放对象包括:2014年12月在册和2015年1月新增的本市户籍低收入居民(包括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和2014年11月、12月在册的本地户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发放标准为:低收入居民每人每月25元,11月、12月两个月一次性发放5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25元,按实际在册月份发放。 2014年8月以来,广州市采取“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的办法,对低收入居民食品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超过4%(含4%)以上的月份予以补贴,向低收入居民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了3次共7个月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共计2857.13万元,惠及群众54.89万人次。 |
关键词:临时价格,价格指数,补贴资金,价格调节基金,低收入者,失业保险金, |
责任编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