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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三责险应足额投保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2015-03-18 0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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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爱车“裸奔”的情况在逐年递减,但在车险投保过程中,不少车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三责险”)的额度却与本市人伤赔偿金额大相径庭。为此,北京保监局提醒广大车主,根据自身风险情况合理搭配险种,投保足额的三责险。

三责险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方造成人或物的损失时,车主可以通过三责险将赔偿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去承担。现如今,大多数城市人身赔偿金额早已飙升至40万- 60多万元。而根据现行的政策,交通事故赔偿上,可由受害人家属自由选择“事故发生地所在收入的标准”或“可按户籍所在收入标准”进行索赔,这些都增加了交通事故人伤的赔付标准。

一旦出险,车主投保强制的交强险,最多理赔12万元。如果赔付金额超过12万元,则需要商业险中的三责险来补足。但实际投保中,在三责险的投保额度上,60%以上的车主选择的额度在20万元左右。

对此,北京保监局产险处处长马骥表示,随着车辆质量和档次的提高,三责险的保额明显较低,并建议将保额增加至50万元以上。马骥还指出,大部分车主对车辆的保额较高,而对三责险的保额却不足。他建议适当提高三责险保额,而且保额的翻倍后保费并不会很高。

除投保足额的三责险外,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保监局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投保车险时,为避免个人信息外露,要保管个人身份证明,不要随意交给他人。与此同时,在投保过程中,还应注意责任免除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商业车险电子保单具有使用方便、节能环保的特点。北京地区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具备签发电子保单的能力,车主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使用。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陈婷婷

关键词:三责险,投保,车主,机动车,保额,车险,保监,电子保单,保险消费者

责任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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