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书记员全程帮办打“官司” 150多万元股票易手
法院立案庭的书记员,主要的工作就是案号登记、排期开庭、移送案件交付审判等。职位虽不高,但淮安市盱眙县有这么一名书记员,却将这份工作当成生财之道。在收受他人贿赂后,他一手“帮办”一起虚假诉讼案,顺利将价值150多万元的股票易手。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书记员因受贿罪获刑。陈光锋 李昊敏 王煜 陶维洲 余星在盱眙法院立案庭任书记员。2008年3月的一天,余星的朋友武晓向其诉苦称,做工程资金短缺,想通过虚假诉讼的方法弄些钱周转,希望他帮帮忙。余星没搭腔,转身走了。武晓并未放弃,随后打电话给余星再次提起搞假官司的事。 对于怎么打假官司,武晓早就想好了。他以前通过朋友王正到南京向姜斌借钱。姜斌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他也没钱,但有20万股宁沪高速法人股,现在由于公司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这些股票无法交易,不能套现。姜斌和武晓商量,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将股票卖掉。随后,姜斌打了一张虚假的工程款欠条给武晓,由武晓想办法把欠条变成现金。 对于武晓的计划,余星没表态。武晓第二天到当地超市买了1万元的购物卡找到余星,拿出借条,告诉他准备起诉,请他多多帮忙,还把1万元购物卡放在余星面前。余星心里有数了,叫武晓把诉讼状准备好后联系他,然后带着购物卡离开了。 两天后,武晓把准备好的材料和3000元购物卡及价值1万余元的烟酒一起给了余星。当月25日,余星把案件拿到立案庭登记立案。了解到武晓诉姜斌公司欠款一案由民庭审判员杜某办理,余星打电话告诉了武晓。武晓请余星帮忙,让办案法官及早去南京送诉状和开庭传票。 一个星期后,余星和杜某在武晓的陪同下去南京送达。姜斌接收了诉状及传票,承认欠钱并提出愿意调解。杜某与余星当场做了双方的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武晓打电话给余星,说已和姜斌协商好了,对方以20万股股票抵欠款,但姜斌自己不好办理,想请余星出面去上海划拨。之后,武晓又把事先准备好的3000元购物卡送到余星手里。 于是,余星等人来到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履行了法院执行程序,将姜斌公司所持有的20万股、价值150多万元的沪宁高速股票划到武晓账户上。事后,武晓又给余星送去了1万元购物卡。 从立案到办理,再到股票划账,余星不遗余力地全程“帮办”了所有诉讼程序。余星认为帮了武晓的大忙,便以开饭店为由多次跟对方提出借10万元。武晓以没钱为由推脱,最终只借给余星1万元现金。 2012年底,淮安市检察院接到余星涉嫌受贿的举报,将其交由清浦区检察院立案侦查。2013年11月,清浦区检察院对余星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余星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所得赃款人民币2.6万元予以没收。清浦区检察院还将涉案的股票全部追缴,上缴国库。(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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