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征求意见
快报讯(记者 马乐乐)为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总计8章137条。现代快报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将不动产登记机构及人员、类型、程序、查询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人们所关心的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基本流程,与原先的房产证办理流程类似,而涉及到共有权人办理、监护人代为办理等特殊的情况,其申请流程也与原先办理房产证类似。 买房卖房时,不动产查询也是人们常会遇到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属地原则、查询主体及查询范围问题。什么人能查、怎么查、什么情况不能查、在哪儿查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这当中的规定,作为个人重要财产的不动产,查询流程较为严格和明确,公民的财产隐私能够得到保护。另外,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费用,只有发生复制等费用时,才需要掏钱,否则就是免费查询。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以及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邮寄方式可以将意见发送国土部政策法规司等相关部门。不过,记者昨天还了解到,南京的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至今仍然没有成立的消息,南京人想拿不动产登记证,尚需时日。 |
关键词:征求意见稿,暂行条例,共有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买房,办理房产证 |
责任编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