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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新规有望为带病投保开绿灯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2015-06-11 0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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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陈婷婷)继上月三部委圈定健康险试点范围后, 保监会最近草拟了一份税优健康险业务暂行办法,正在行业内征求意见。依据征求意见稿,监管层有意为带病购买税优健康险开绿灯,个人带病也允许买这一类产品,不过要适当降低保额。

保监会日前下发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暂行办法》),对经营税优健康险的公司限定为专业健康险公司和其他人身险公司, 偿付能力不得低于150%,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险信息系统,并与商业健康险信息平台适时对接。

与普通健康险相比,税优健康险新规在承保方面将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如保险公司不得因投保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对于首次带病投保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降低赔付额度等方式控制风险,这事实上属于变相加费承保。对此,有保险专家认为,允许带病投保,也就是默认了道德风险的发生,这与保险原理相悖。据悉,目前保险行业的惯例是需要如实告知,不得带病投保,有病史需要体检甚至加收保费。依据征求意见稿,未来设计的税优健康险将遵循“保障为主、合理定价、微利经营”的原则,不过设计则采取万能险方式。

此外,意见稿还对赔付金额做出了限定,即不得低于25万元,终身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如果被保险人自投保以来连续5个保单周年没发生大额理赔,可将其终身累计赔偿限额提高到150万元,不过,征求意见稿并没有对“大额”做出明确说明。据了解,上月保监会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明确各省市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将全市试点税优健康险业务,不过目前并没有敲定试点时间表。

关键词:健康险,暂行办法,保监会,病史,赔偿限额,如实告知,控制风险,偿付

责任编辑: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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