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财政部今天发布消息表示,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规定,财政部在政府采购、会计行业管理等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签署了《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共建共享合作备忘录》,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二是已在政府采购领域建立了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不良行为的,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同时,财政部将“黑名单”提供给电子政务外网和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各政府部门共享利用,并接受社会公众查询。三是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落实对税收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措施,依法严禁或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是加强对具体行业的信用建设。财政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实时反映全国8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及近10万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和业务数据,目前已经成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开展日常行政监管和公众查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基本信用信息的重要平台。 此外,财政部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也开设了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的诚信档案记录,供社会公众查询。 |
关键词:财政部,失信主体,采购,黑名单 |
责任编辑:李晓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