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迁冀企业原税收资质继续认可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大量的京津纳税人迁入我省。今年5月以来,已有近1200户北京迁入的商贸批发企业在保定白沟新城大红门商贸城开业。为做好跨区迁入纳税人的承接管理,省、市、区三级国税部门协调联动,主动创新管理和服务,提升税收管理质效,助力“京津冀一体化”经济发展。 在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的基础上,省国税局进一步明确对京津迁入纳税人全面适用创新规范,即对京津迁入纳税人已享有的税收资质继续予以认可,承接时不再审核调查,同时加强后续管理。该局还将创新规范列为税收业务流程重要工作节点,明确流程、细化岗位,实施即时办结。 省国税局与保定市国税局、白沟新城国税局三级协调联动,在现场走访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北京迁入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领用、后续管理等事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管理措施,全面畅通北京迁入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渠道。 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李玉斌表示,在对迁入商户税收管理中,一是税务登记由国税局联合商贸城管理部门集中办理、上门对口服务,实行免填单,基础资料由商贸城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税务登记即时办结,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登记办理负担。二是对跨区迁入纳税人已享有的税收资质继续予以认可,同时,针对白沟新城迁入纳税人原有资质特点,采取不同的优化措施:对北京跨区迁入纳税人,凭跨区迁入手续继续享有原有税收资质,由国税局予以登记或备案;对在北京仍保留经营门店,在白沟新城新开立分店的,可凭北京现经营门店的税务登记、申报表单、资格认定手续等相关材料,在河北继续给予相同的税收资质。三是利用网上办税服务厅、河北国税掌上通等网络化办税平台,实施发票的网上预申请、预领购,以及网上发票验旧,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进一步方便和规范纳税人领取、开具发票。同时在商城中设立发票代开点,委托商贸城管理部门代开普通发票,方便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四是按照京津冀签署的“一统三互”工作协议,利用京冀掌握的纳税人信息,对北京迁入商贸企业开展信息互换、共享,在后续管理上开展互助,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 |
关键词:税收,京津冀,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