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细化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条件
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分析称银联一家独大局面将逐渐打破 银行卡清算市场放开再进一步。央行与银监会6月7日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细化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各项条件。央行称,将积极推进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分析认为,银联一家独大的支付局面将逐渐被打破,阿里、腾讯、万事达等国内外机构将可与银联同台竞争,甚至会出现“第二银联”。 清算市场开放到操作层面 清算市场的放开推进已久,早在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决定,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在我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 国务院去年4月印发《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规定了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条件。此次央行会同银监会发文,就是对该《决定》中各项条件要求的细化。 此次《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细化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各项条件,明确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在筹备、开业、机构变更等环节的办理程序等。并要求对高管实施任职资格管理,比如50%的银行卡清算机构高管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5年以上银行、支付或者清算从业经验。 “这次下发的管理办法相当于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到了操作的层面。核心内容是创新和稳定的平衡。在开放层面上既有对内开放,又有对外开放,国内机构和国外机构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机会。”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表示。 央行称,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是为了培育银行卡产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银行卡清算服务水平。杨涛表示,放开清算市场一方面是适应国际化清算组织基本规则,另一方面国内竞争比较低,目前到了国内银行卡清算市场适度竞争的时期。 万事达等巨头与银联“短兵相接” 《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并在机构设立条件、办理程序、业务管理等方面对外资和内资银行卡清算机构作出相同规定。这就意味着中国银联迎来新的竞争时代,结束了在中国清算市场一家独大13年的局面。 VISA和万事达蛰伏多年苦等中国开放银行卡市场,但始终未能如愿,多年来只能分享中国人境外消费的部分市场。 “我从来没把支付宝当成挑战。银联真正的对手是国际巨头VISA和万事达。”银联总裁时文朝曾表示。如今,这个真正的对手要来了。 万事达卡表示,万事达将与中国的金融机构、消费者、商业机构和政府部门通力合作。中国市场充满机遇并拥有广阔前景,《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的公布将成为产业大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银联对市场开放也早有准备,两年前就提出“二次创业”的概念,正逐渐退居机构客户身后,扮演起平台服务角色。 零壹财经认为,随着银行卡清算市场的开放,中国银联一家独大的局面将逐渐被打破,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获得了新的发展契机,有望迎来一个更开放、高效的银行卡清算市场,这对于我国银行卡行业和支付行业的创新发展都有着重大意义。 业内人士称,国际品牌和中国银联在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短兵相接”,有助于培育银行卡产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我国银行卡清算服务水平。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曾表示,银行卡清算市场需要更加开放。但银行卡清算组织设立,应避免“大跃进”思维,为放开而放开的做法并不可取。可以预见的是,“第二银联”不会大量出现,清算机构重在质量,而不是数量。 -对话 “用户跨境支付将享更好服务” 新京报:银行卡清算市场放开会对银联形成冲击吗? 杨涛(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清算市场放开对银联是有影响的,但这是从静态的角度来看;从动态角度看,整个银行卡清算市场的蛋糕是不断做大的,做大的过程中,各方都有机会。 未来清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了,但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下,不同的主体能够寻求新的合作领域。一方面境外卡可以在境内从事银行卡业务;另一方面,境外卡的优势是跨境,国内清算组织也要走出去,双方能够找到合作的点。国内清算组织与第三方支付企业也能够找到更多的合作空间,机遇还是比较多的。 新京报:对万事达、Visa等国际卡组织以及第三方支付企业具体的利好是什么? 杨涛:对于境外卡组织来说,以前没有办法直接做人民币清算业务,现在虽然说要求符合监管条件,但无论如何进入的机会更多了。 新京报:对一般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杨涛:对用户来说,可能最直观的是带来支付端服务技术的优化和服务成本的降低。老百姓现在越来越多的走出国门,随着市场的放开和融合,老百姓在国外支付会更方便,在跨境和国际支付方面享受更好的服务。(李蕾) -热点问答 Q1如何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 答: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准入分为筹备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人应根据《办法》要求,在各阶段向人民银行分别提出筹备申请或开业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央行和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筹备申请获批的申请人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备工作,筹备期间不得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 Q2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参与中国清算市场是如何管理的? 答:一是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如仅为境内持卡人提供跨境交易的外币银行卡清算服务,则无需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只需向监管部门报告业务开展情况;二是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如要进一步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清算服务,则应依法申请设立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办法》对境内和境外投资者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均同等对待,作出统一要求。 外国投资者亦可通过并购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参与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但应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记者 李蕾 金彧) |
关键词:央行,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