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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当日理赔客户11万余元

来源: 济宁日报 作者:王锐 2016-12-26 1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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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聊城赵先生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故。11月25日,赵先生家属到新华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确认,此案在保险责任理赔范围内,该公司当天完成理赔身故保险金,共计11万余元。据悉,2012年9月8日,石女士为丈夫赵先生购买新华保险《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5.6万元,年缴保费3353.2元,保单的保险责任规定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且被保险人身故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均将获得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双倍赔付。2016年5月21日,赵先生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故。新华保险理赔人员了解案情后迅速帮助被保险人家属整理理赔所需材料。11月25日,赵先生的家属到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审核,索赔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有效,新华保险当天理赔客户家属保险金总计11余万元。

关键词:新华保险,当日理赔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