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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保险产品销售一年 承保标的近20万个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2017-06-23 0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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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在中国再保险巨灾研究中心揭幕暨首届巨灾风险与保险高峰论坛上,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在灾害应对及管理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也承担了巨大压力。保险作为市场经济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巨灾风险管理,能够丰富我国灾害损失补偿渠道、健全灾害救助体系、提高巨灾保障水平、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平滑灾害引起的政府财政波动,是政府运用现代金融手段降低灾害损失影响的有效途径。

  目前,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已上升为国家意志。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梁涛表示,根据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总体部署,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为地震巨灾保险提供法律保障。开展课题研究,提出巨灾保险制度总体思路和框架体系,并结合我国国情和现实需要,选择保障不足、关注度高的地震保险为突破口,先行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制度。2016年5月12日,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为地震巨灾保险奠定政策基础。2016年12月26日,地震巨灾保险运营平台上线,实现住宅地震共同体业务的出单、业务财务清算功能。2017年5月,财政部印发《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专项准备金计提、使用等环节。自2016年7月1日地震保险产品正式全面销售以来,承保标的19.80万个,保费收入503.09万元,保险金额188.75亿元。同时,各地在巨灾保险方面的先行先试,在保民生、保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政府掌舵,市场和社会组织划桨”的运作模式已经初见成效。

  梁涛坦言,虽然巨灾保险工作已经迈出实质性步伐、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是我国巨灾保险制度推进确实存在很多现实困难: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涉及部门多、利益主体广;群众通过保险分散风险的意识不够、依赖政府心理较重等。因此,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梁涛表示,希望中国再保险巨灾研究中心能够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分析研究,不断创新突破,将研究成果积极应用于实践。保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积极推进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发挥保险在防灾减损、补偿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地震保险,承保标的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