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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6月底实行企业登记网上办理

2018-05-22 15:28:00 作者: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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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大力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简化市场主体准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推出了促进我省市场主体发展的一系列新举措。

  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今年6月底实行企业登记网上咨询、受理、审核和办理,真正实现“网上审批一次不用跑”和“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推出工商登记、年报手机APP服务,实现营业执照掌上办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逐步实现“互联网+”环境下的“一照走天下”。

  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企业名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全面下放冠省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在将冠省企业名称下放石家庄、保定市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各市申请,扩大冠省企业名称下放范围。

  让群众办事少跑腿、更便利,大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扩容、“证照分离”改革、证照联办等措施,简化市场主体准入环节。

  以推进“双创双服”和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营造企业成长好环境。在雄安新区、衡水、保定和石家庄市桥西区等地设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试验区,在政策、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其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适时总结推广。

  实行民营企业登记“零限制”。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明确禁止或限制的领域,都支持民营企业经营并依法办理登记。鼓励和引导“个转企”“小升规”,为民营企业兼并重组、组建企业集团提供政策支持和高效服务。

  同时,深入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整合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与12315互联网平台功能,拓宽诉求渠道,便捷投诉方式。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大力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双创双服”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大力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以简化市场主体准入环节为重点,在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规范统一的市场准入环境

  (一)大力推进“一次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2018年6月底实行企业登记网上咨询、受理、审核和办理,真正实现“网上审批一次不用跑”和“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推出工商登记、年报手机APP服务,实现营业执照掌上办理。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逐步实现“互联网+”环境下的“—照走天下”。

  (二)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施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企业名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经申报系统检查通过后即可使用,申请人可以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申请办理企业登记。在石家庄、保定市等地试点后,年内在全省推广。

  (三)全面下放冠省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在将冠省企业名称下放石家庄、保定市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各市申请,扩大冠省企业名称下放范围,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创业。

  (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扩容。在“三十八证合一”的基础上,对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证照事项,能合尽合,进一步减少照后登记、备案类事项,年内实行“五证合一”,被整合的证照不再办理,切实以“减证”促进“简政”,以信息共享促进业务协同。

  (五)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先期在雄安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十二个功能区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年内在全省推开,通过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等改革措施,精简简化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

  (六)推行证照联办。支持市、县行政审批局发挥行政审批相对集中优势,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推行证照联办审批方式,实行档案互认、信息共享,相同材料不再重复提交、相同信息不再重复采集,从营业执照到相关许可证件“一次办到底”,破解“重复跑办”难题。

  (七)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受理。自2018年6月30日起,在全省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加强商务、工商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一表申请、一窗通办”,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

  (八)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审批时间。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审查制度,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市场主体设立、企业合并分立、非简易程序注销、国企改制等登记业务实行“一审一核”外,其他企业登记业务全部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条件成熟的可全部推行“审核合一”,企业登记受理、审核、核准等环节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实行“一次受理、即来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合一”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审一核”事项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以推进“双创双服”和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营造高质量、高营养的成长环境

  (九)设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试验区。在雄安新区、衡水、保定市和石家庄市桥西区等地设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试验区,在政策、技术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其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为全省改革发展积累经验,适时总结推广。

  (十)实行民营企业登记,“零限制”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明确禁止或限制的领域,都支持民营企业经营并依法办理登记。鼓励和引导“个转企”“小升规”,为民营企业兼并重组和组建企业集团提供政策支持和高效服务,帮助其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十一)实行重点项目全程帮办、跟办。对重点项目办理企业登记,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提前介入、咨询指导、全程帮办和专人跟办等服务,支持项目顺利落地。

  (十二)实施京津冀三地企业登记便利化。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加强与京津企业登记部门合作交流,建立迁移企业联动服务信息互通机制,允许迁移企业在名称前使用有投资关系的控股法人股东名称简称,快速高效做好京津产业转移登记服务。

  (十三)实施商标广告战略。积极实施商标战略,着力推进商标富农和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工作,围绕服务共建“一帯一路”,加强对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指导,打造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积极参与筹办“2018中国(秦皇岛)户外广告论坛”和“京津冀国际广告节”;与省广告研究院合作,年内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雄安新区广告业发展课题研究”。

  (十四)开展融资助企服务。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利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等方式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十五)优化企业登记窗口服务。优化窗口人员配置,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工商登记窗口队伍人员与服务企业数量的最低比例,通过增加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窗口队伍力量,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以构建企业诚信体系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竞争环境

  (十六)深入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力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公示工作,登记备案、行政处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信息公示率达到100%。深入推进59个省级部门间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法将违法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积极推进违法失信联合惩戒,让违法经营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十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全省“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按照“应参与的部门100%参与、应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100%纳入、抽查事项100%运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日常监管执法、随机抽查结果100%公示”的要求,实现随机抽查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部门协同,推进综合执法,综合运用综合大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2018实现跨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

  (十八)加强竞争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以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赔、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对公用企业、民生领域、新兴业态中出现的垄断行为进行查处,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5月份在全省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传销集中宣传月”活动,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运用“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查处网络传销案件,捣毀传销窝点,查处传销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传销蔓延。

  (十九)加强散煤和成品油市场监管。控制新增散煤经营企业数量现,清理整顿现有煤炭经营单位,“禁煤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依法查处非法劣质散煤销售网点,取缔散煤无照经营网点。2018—2020年底,每年散煤煤质抽检覆盖率100%,对抽检不合格网点复检率达到100%,传输通道城市相应提高抽检频次,实现散煤质量根本好转。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违法行为,提高成品油质量,加大对民营加油站(点)和柴油质量抽检力度,2018年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覆盖率100%。

  (二十)加强广告市场监管。2018年8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平台建设,结合总局广告监测数据,实现省、市、县三级传统媒体广告发布监测全覆盖。突出广告导向监管,严肃查处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广告违法行为,加大严重违法广告发布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大力净化广告市场秩序。

  四、以消费维权工作为重点,在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十一)拓展“36524便利化”消费者维权通道。加强12315指挥中心建设,整合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与12315互联网平台功能,拓宽诉求渠道,便捷投诉方式,延长受理时间。依托互联网投诉举报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网上接收、网上处理、网上跟踪督办,为消费者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便利化受理服务,让消费者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果。

  (二十二)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监督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提升经营者诚信度。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夯实经营者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第一责任。落实经营者诚信经营承诺,首问责任、赔偿先付、商品服务质量源头追溯、采购责任追究和社会评估评价等“一承诺五制度”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畅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主动依法化解解消费纠纷。

  (二十三)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抽查检验,突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针对涉嫌不合格的问题商品实施靶向抽检、跟踪抽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倒逼供给侧商品质量提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特色商品生产地、大宗商品集散地、电商企业汇聚地、消费者流量高峰地和城乡监管力量薄弱地等“五类”重点区域的监管。

  五、以推进政风行风明显提升为重点,在深化作风建设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放心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十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委的实施办法,以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直接服务市场主体的工作为重点,坚持“便民、高校、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防和严查推诿拖延和吃拿卡要行为,树立为民服务良好形象。

  (二十五)畅通举报渠道。在省局官方网站上设立反映“四风”问题电子信箱,收集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举报。在各级登记注册大厅明显位摆放“四风”问题举报信箱,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处理反馈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十六)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将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情况作为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每月一检查、每月一暗访,每月一通报,形成高压态势,持续深入抓好落实,实现监督检查、定期通报、专项督查常态化。

  (二十七)强化执纪问责。对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对违反“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影响营商环境、影响审批办事效率、工作延误、工作不落实等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其他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放心满意的政务环境。

关键词:企业登记,网上办理责任编辑:李晓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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