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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又爆集资诈骗案!85后女经理骗30人4300万

2018-08-21 08:45:19 作者: 来源: 凤凰财经-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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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100万元起步,期限90天-180天,预期收益率6%-8%年”,在农业银行广州沙河支行的原理财经理何敏儒、以及新华保险派驻银行业务员刘意国的推荐下,30位投资者买下了这款理财产品。

  合同到期时候原本应该还本付息,结果投资者去到银行发现,理财经理何敏儒已经辞职,农行并不知道这件事。

  基金君获悉,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这起集资诈骗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

  何敏儒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刘意国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资料图

  30人被骗了4314万元

  农业银行不知情

  何敏儒,女,1985年出生,2013年担任农业银行理财经理,刘意国是新华保险派驻农业银行沙河分行的业务员。

  两人利用工作便利,向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客户推荐投资深圳金某并购投资基金企业(以下简称金某并购企业)和深圳金某新得力投资基金企业(以下简称金某新得力企业)。

  据何敏儒的口供,2011年下半年,前同事詹某向何敏儒介绍深圳市金某基金管理公司的理财产品,并称按客户投资款的1%或2%给提成。

  2013年10月1日调到沙河支行后,在该行和驻点的新华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刘意国讲起该理财产品,刘很感兴趣,于是二人从2013年10月开始介绍客户投资。

  何敏儒和刘意国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时,直接告诉客户是向金某并购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是90日产品利息7%至9.3%,一年期12%。

  何敏儒称,客户一般不问该企业和银行的关系,她儒也没有明确告诉客户这并非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一开始由客户直接将投资款转到金某并购企业公帐,但何敏儒和刘意国担心被银行查账发现,经和詹某商量后决定将客户的投资款先转到何敏儒控制的其他银行的私人账户,再转至该公司公账。

  投资款转到指定账户后,公司就会寄合同和投资确认书给何敏儒,何敏儒再给客户,合同是以金某并购企业的名义和客户订立的。

  据刘意国的口供,何敏儒告诉他现正销售金某并购企业的基金,投资90天,年化收益8.5%,远高于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并让他介绍给客户,成功后有1%提成。

  刘意国见何敏儒在银行柜台或直接用客户的网银在其电脑上操作转账,客户称能正常收到返利,以为这是合法基金。于是开始向客户介绍该理财产品,并说这是农行发行的产品。

  经二人介绍投资的客户有30个,损失金额约4500万元。

  而金某基金公司给何敏儒的中价费是20多万,给刘意国的中介费是直接打何敏儒账上,再转给刘意国,中介费约10万元。

  这一切的事情,农业银行对何敏儒私下吸收客户投资款的事不知情。

  投资者没收到还款

  去银行发现,人辞职了,钱也没了

  据被害人郭某:

  据被害人胡某:

  据被害人陈某:

  据被害人柯某:

  东窗事发

  源于深圳金某基金公司资金链断裂

  基金君查到,上述所说的深圳金某基金是深圳一家名为金赛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成立于2011年,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32家,管理基金一度达150亿元。

  2015年的时候,有媒体报道,在深圳地区,除了某保险公司外,有些投资者还通过多家银行买到了金赛银基金产品。“目前还没有兑付的资金有30亿元,其中深圳、北京的投资者合计均有十几亿的资金。”投资者称。

  在当年9月,位于深圳市罗湖区鼎丰大厦的总部已经人去楼空,而公司负责人王维奇也早已“失联”。

  据金赛银工作人员张某,金赛银主要向社会投资者募集投资款,把投资者纳入公司的有限合伙人,并签订合同,约定预期收益,把投资款投入项目中,定期向投资者结算预期年化收益。

  公司的销售模式是通过业务员的私人关系直接和银行销售经理对接,没有与银行正式合作,由银行业务员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并展示投资合同,有意购买的客户把投资款汇入公司指定账户,金赛银将投资确认函交给银行理财经理转交给客户或直接交给客户。

  2015年4月,金赛银公司开始出现无法兑付客户投资款的情况,财务说是因为系统更新,暂时无法操作。但后来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来公司讨要说法。

  何敏儒、刘意国用“萝卜章”借新还旧

  炒股炒现货想兑付,结果亏得一塌糊涂

  金赛银公司资金链断裂之后,何敏儒和刘意国隐瞒资金链断裂的实际情况,伪造相关企业的公章和《客户投资确认书》,继续诱骗客户投资,收取客户的投资款转入何敏儒和刘意国亲属的个人账户,用于填补合同到期客户的资金缺口。

  先是用萝卜章糊弄投资者。

  刘意国称,有客户要确认函,何敏儒让他去找人私刻金某并购企业的公章,制作假的确认函交给客户。

  接着借新还旧。

  在2015年3、4月始,基金公司开始出现兑现困难,公司人员对何敏儒解释说只是暂时出现问题,要求何敏儒继续收取客户新的投资款,用于之前的投资客户兑付。

  于是当年3、4月开始收的投资款,何敏儒不再转入金某基金公司的公账,而是直接兑付旧客户到期的本息。

  刘意国称,2015年6月,一个客户称自己购买的基金到期没有得到兑付,何敏儒公司出现经营困难,过段时间会正常到账。

  2015年中旬,刘意国在网上看到金赛银出现问题的报道后问何敏儒,何说销售的基金和网上报道的不一样,是安全的。

  2015年12月13日,有些客户前往农行沙河支行称自己在银行做的理财产品无法兑付,刘意国得知此事后打电话给何敏儒,何敏儒承认销售的基金就是网上报道出现问题的产品,并称自己已从银行离职。

  事实上,何敏儒担心这样下去资金链断裂,还不了投资者的钱,便自行决定将投资款来炒股票和现货,但最后股票和现货都亏了,亏损约1000万元.

  刘意国称,2014年中下旬,何敏儒向我借钱说要投资纸黄金,我借了17万给她,还挪用客户约300万元用于投资纸黄金,亏损得所剩无几。

  法院认为,刘意国和原审被告人何敏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何敏儒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意国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何敏儒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关键词:农行,集资诈骗案,85后,女经理,骗30人责任编辑:赵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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