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创新只能在合规合法红线内进行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作者: 2014-08-21 09: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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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保险”的界定,业界人士普遍强调两点,一是有没有可保利益,有没有风险敞口;二是保险损失是否能清晰界定

  保监会近日对5家财险公司产品分别发出监管函,并叫停相关保险产品。被叫停的原因主要包括保险产品的费率厘定不符合公平性原则、保险条款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产品设计不符合保险原理,以及保险条款对保险责任表述不严谨等。

  对此,保险业界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产品开发过程涉及诸多环节,从始至终应保持严谨态度,在合法、合规的红线范围内进行创新。

  保险创新:

  确认可保利益是立足点

  对“保险”二字,一般人应该都不陌生,但保险到底是什么,对这一问题,恐怕就连有的保险公司也未必能准确回答。部分保险公司正是因为混淆了保险与博彩的本质属性,才开发出一些叫“保险”而非保险的产品。

  保险到底是什么?对于判断标准,业界人士普遍强调两点,一是有没有可保利益,有没有风险敞口;二是保险损失是否能清晰界定。

  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资深核保人戴嘉表示,一个保险产品的开发首先要从市场需求出发,以实实在在地解决保险需求为根本。保险的目的是在出险灾难时为客户提供财务上的补偿,所以确认客户的可保利益是产品开发的立足点。任何的风险对赌,都不能成为保险。

  某大型财险公司电商负责人还强调,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中,还应当特别注意损失的可界定、可量化性。他举例说,假如一款针对大型比赛结果的保险,出险后赔偿的是被保险人的精神损失,这就容易出现产品违规的问题。“这类精神损失属不属于可保利益,存在争议。同时,精神损失属于自由裁量权范围,主要依据法院的判决结果,若这一因素体现在保险产品中,只能定额设计,存在产品设计不公平的嫌疑。”他表示,类似的产品开发容易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

  事实上,监管叫停保险产品并非首次,此前就有保险公司开发的董事责任险被叫停,也有车险产品未通过审批,但因“保险产品”偏离保险本质而叫停并下发监管函却是在今年首次出现。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此次被叫停的世界杯遗憾险保险还是股票价格指数波动保险,包括此前市场上出现的雾霾险、小汽车摇号险、春晚收视率保险等,很大程度上针对的都是投机性风险而不是保险也应该关注的纯粹风险。

  “万变不离其宗,保险创新必须基于保险本质。”一位保险系教授表示,当前,监管政策十分鼓励创新,从程序上来看,除了少部分保险产品需要提前审批,大部分财产险产品已经实行备案制,保险公司开发出产品后可以直接销售,并在一定期限内向保监会报备。同时,在市场化时代,保险营销中加入一些噱头因素可以理解,这会让保险变得比较好玩,吸引大家的注意力,但回到保险本身而言,如果偏离了其宗旨,必须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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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产品,创新

责任编辑:杜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