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管公司谋突破拟设专业股权投资平台
目前保险资金不得设立投资机构 从险资股权投资模式看,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采取委托给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已成为主流模式。国际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大都通过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形式实现保险资金的归集委托管理。 但根据我国现行监管规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不能作为GP发起或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不能作为投资管理机构发行股权投资产品,无法发行基础设施股权计划。对此,陈文辉在《保险资金股权投资问题研究》一书中指出,目前,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基础设施债券计划等产品创新业务,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储备了专业人才,具备了较好的团队和业务基础。很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成立了相对独立的事业部,模拟法人化运作。因此,应“支持部分有能力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独立的子公司,专项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产品业务的各项条件基本成熟。” 陈文辉指出,可以借鉴国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和国内证券、信托等行业的做法,进一步放松政策管制,允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组织创新,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平台,针对不同保险资金特性,面向保险公司发起或设立股权投资管理产品。 据了解,目前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目前以保险公司为投资原点,主要适合保险公司开展自行开展股权投资,而对于多成员单位的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相关政策规定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可以整合资源,建立股权投资专业团队,为各成员单位提供股权投资顾问服务,但在这钟模式下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策权。 从股权投资的组织形式上看,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成立了专业的股权投资平台,国寿以其全资控股的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另类投资业务的专业平台,负责该集团股权投资及不动产等另类投资业务的集中统一管理;中国人保集团则以旗下的中国人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集团股权投资统一管理平台。新华人寿、太保集团等保险公司则在各自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另类投资部门。 “成立专业投资平台的优点在于有利于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专业化管理,缺点在于成本较高。就目前而言,两种模式的优劣并没有完全显现,还要看管理团队及企业文化。”陈文辉在上述著作中指出。 |
关键词:保险资管,股权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