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集资买来店铺被莫名当国有资产拍卖?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2014-08-22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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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几间店铺已移交给新买家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黄礼琪 实习生 陈威敬 曹燕玲

惠州龙门县永汉镇73岁的果农李淦如用店铺养老的计划落空了。1997年他筹巨款集资建店铺,2005年店铺被莫名拍卖,他还被买家告上法庭,说他“霸占”铺位,欠租金7.8万元。在该镇,跟李大爷一样遭遇的还有8户人家。21日,李大爷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已有4户人家就此事向惠州检察院提出抗诉,至今未有结果。

集资商铺莫名被拍卖

据李淦如介绍,1997年,他得知龙门县百货公司永汉分公司正在集资建造商业铺位时,便求助亲朋好友,筹到5.3万元买了商铺。他说:“我买商铺是准备养老的,当时的协议书上写明使用权50年。没想到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店铺被拍卖了,还欠别人大笔租金。”

除了李淦如,在龙门县永汉镇,还有赵永飞、董汉文、吕伟东等7户人家的集资商铺遭遇同样的情况。

铺主赵永飞向记者介绍,8间铺位是他们1997年分别与龙门县百货公司永汉分公司购买的。他随后出示了他的集资协议,协议内容写着:铺位面积32平方米,50年的使用权。但仅使用8年,该百货公司由于资金原因实行国有企业改制,该公司店铺被拍卖,8户人家的集资店铺也被拍卖了,赵永飞说,拍卖时他们还蒙在鼓里。

铺主成被告被索租金

赵永飞说,从他们收集的材料来看,该百货公司房产有13间铺位,基建面积共440平方米。当时拍卖的铺位基建面积标明200平方米,然而最终过户时写着440平方米。董汉文告诉记者,这多出来的240平方米就是他们的8间店铺。他称,得标的人是镇上的老板吴志明,吴志明曾告知他们店铺已被收购,并提出以45000元买断未完的使用期,有3位铺主与其协商后已经答应其要求。赵永飞等人拒绝了,他们称,商铺现在已经涨到2万元/平方米,协议上写明可以使用50年,不能不明不白被卖掉。

赵永飞还称,他们的集资商铺本来是没有房产证的,直到2005年11月23日,房管局才同意办证,但8间商铺的房产证号竟然出现在当年11月22日的拍卖会上,“这是明显的造假”。

2012年6月,吴志明向龙门县人民法院以持有房产证为由提起诉讼,一纸状书将他们送上法庭,要求赵永飞等人归还店铺,并赔偿“霸占”铺位6年的租金78000元。

集资为何变成租赁?

提起第一次庭审,董汉文的妻子显得有些无奈,“开庭只用了10分钟,法官只是不停问我们有没有房产证,我们签的是集资协议,当然没有房产证。”他们发现,一审的判决书上描述他们协议时用的是租赁,说8户人家在永汉司法所作了公证协议为租赁,而不是原先的集资筹款。8户人家否认在永汉司法所公证更改协议。

庭审判决赵永飞等人归还店铺,但吴志明需返还赵等人的筹资款36000元。

赵永飞等人不满意法官的判决提出上诉,案件在2013年9月转移到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官维持原判。2014年4月,当赵永飞等人打算再度上诉时,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吴志明办理了8间商铺的房产过户手续”的理由驳回。

赵永飞等人曾找到龙门县百货公司永汉分公司负责人要求赔偿,对方声称拍卖是行政因素不用赔偿。

司法所:查不到“更改”记录

8间店铺的房产证是如何办到吴志明名下?记者咨询龙门县房管局,但服务大厅推给办公室,办公室推给档案部,档案部又推给服务大厅,一直未有人回应。

永汉司法所负责人对记者说,司法所查不到8户人家的店铺由集资更改为租赁的记录,8间店铺只有一户有档案。

8月20日,赵永飞对记者说,目前店铺被法院强制执行给吴志明,他们只有等待检察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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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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