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财经频道 >> 财经专区 >> 财经聚焦

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人口千万以上为超大城市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11-20 14:19:1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新标准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通知中规定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为: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通知强调,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关键词:城市规模,划分,超大城市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