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八连跌燃油附加费难降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作者: 2014-11-21 11:33: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新华社发

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首次“八连跌”,油价跌跌不休,国内不少城市出租车的调整步调却不一致,青岛、宁波、昆明、深圳等地宣布下调,但北京、上海等多地仍按兵不动。

不管降与不降,各地都声称是“依规办事”,而公众难免质疑:各地章程千差万别,有的依规降价、有的依规不动,规定本身是否科学合理?

一些地方燃油附加费缘何未降

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通知决定,自当日24时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90元和180元。至此,国内油价实现了“八连跌”。国内汽柴油零售价跌至4年半以来的最低价。

目前国内多数省份93号汽油零售价已全面进入6元时代。为此,不少地方下调或者停止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青岛从11月18日起取消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深圳、昆明、宁波等地将燃油附加费下调0.5元至1元。

而仍有不少地方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依然“坚挺”,像北京、南京、上海等地并未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作出调整。

北京市发改委的解释是3个月内油价加权累计变动水平未达到0.8元/升,因此尚未达到调价相应的变化标准。上海市交通委则表示此次调价后油价没有到达6.43元/升的燃油附加费启动测算点,因此目前1元的燃油附加费还将继续征收。

燃油附加费三大质疑待解

——收费依据有缺陷。价格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程序。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一项上,全国不少地方都开征了此项费用以向乘客转嫁成本,但很多地方属于“违规搭车”,并未依法采取听证程序,以“临时收费”之名行涨价之实。

还有一些地方虽然开了调价听证会,但仍然有值得推敲之处。虽然都自称是照章办事,但各地制定的调价区间和调整观察期时间差异明显:深圳规定调价观察期是2个月、青岛是1个月,而北京则规定变动周期是3个月。

那到底多长时间才好?定价调整的区间多少合适?老百姓并不清楚,地方也语焉不详。

——不烧油也要收。记者了解到,像南昌、济南等不少城市的出租车开始使用价格更为低廉的天然气,不再使用汽油,但燃油附加费还是照收不误。

济南有关部门甚至表示,济南的出租车大多数都是燃油和天然气混合动力的,天然气价格没降,跟油价变化没什么关系,所以燃油附加费也不用降。

——涨价容易降价难。深圳此前出台规定价格变动应当经历两个月的稳定观察期,但2012年3月,深圳涨价时省略了两个月观察期直接宣布价格上涨,当时4元燃油附加费为全国最贵。

出租车价格改革要迈大步

一些地方强调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主要理由一是运价成本太高,二是寄望于用价格杠杆对市民公交出行起调节作用的考虑。然而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正在向缩短调价周期、增加调价透明度等方向改革,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起步价的调整却远未做到市场化、透明化。

各地地方政府对出租车实行的是“特许经营”,一个牌照动辄收费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一些特大型城市出租车数量常年不能满足公众用车需求,而出租车行业普遍以向司机收取高额“份子钱”的方式盈利。

而这些正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中明确的重点。会议提出,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有利于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合理的价格信号促进市场竞争,破除垄断,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以结构性改革的成效推动转方式、惠民生。

山东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教授郭健等专家表示,按照国务院的改革方向,在出租车行业,下一步必须制定“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强化对出租车经营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在对其内部成本的产生以及利润分配制度的监督上,使其财务管理制度透明化,并作出合理的定价。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专)

关键词:燃油附加费,附加费,出租车燃油,油价变化,跌跌,观察期,跌至,特许

责任编辑:财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