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停车收费之乱不仅在于去向成谜
最近全国各地出现了一波又一波的停车费追问与回应的舆论热点。据新华社报道,针对此前报道的北上广津停车费收支不透明问题,各地在回应时,不仅依然未公开相关数据,而且出现还推诿扯皮现象,或者称收不上钱来。广州市有关部门针对市政协委员曹志伟测算的“仅有约3%的停车费最终收归当地财政”,仅答复记者“算法并不准确”,不过仍未给出具体数据和解释。(详见今日新快报A22版) 综观新华社等媒体发布的各地停车费收取与分配去向等情况,不难总结为停车费“五乱”。一是停车场的设置、经营主体混乱。从道路管理归属权单位到小区、街道、营业场所等等,几乎所有与公共空间沾边的部门、机构甚至个人,都有可能经营、管理停车业务,说“黑停车场”遍地开花是一点也不夸张。也正因为这种乱象,在面对公众提出的“到底有多少收费停车位”这样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时,没有一个地方能够给出准确说法。 二是收费标准与执行情况混乱。正式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且不说,各种不同地段、类别、时段、设施条件等差异性与收费标准的相应合理性很难吻合,更不用说在大街小巷和各种公共空地随意占地为王、戴块红袖章就来收费的“停车场”,甚至像上海竟然也有可以讨价还价的停车场,可谓收费乱象百出。 三是公共管理模式与监督管理的混乱。目前全国各地的停车场普遍实行多头管理模式,管理层级多、部门多,据报道有的停车场甚至总共需12个部门管理,责权极度复杂和不清晰,管理效率低,而一旦出现问题则必然是互相推诿扯皮。 四是停车费的收支情况与利润去向及其与地方财政的关系充满了乱象。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每年的巨额停车费的收入与去向说不清、道不明,进入公共财政的比例很低。而与此相关的则是信息很不透明,11月初有31市车主向当地政府申请公开停车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信息,只有近半得到回复,而且多无实质内容。据了解,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的城市财政部门均没有公开回应关于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 五是制度建设之乱。如在停车场地设置、占道经营权的获得、占道费的收取权属、地方性管理法规的合法性等一系列问题上,全国各地都不统一,另外目前国内法律中也没有将“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作为财政收入项目进行收费的明确规定,导致其缺乏明确的规则指引和制度规范。 停车费的“五乱”暴露了公共管理的混乱状况,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更应该指出的是,造成这些乱象的根子更多在于利益驱动,而为这种利益驱动保驾的就是公权力的暗箱化操作。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停车场存在经营“私人化”、分配“暗箱化”,在街道办所管辖的内街内巷泊位尤为明显。由于不用交经营权使用费,泊位数量不透明,在这种情况下由街道办对外承包,收费主体复杂,利益寻租的现象几乎是必然出现的。另外,街道办本来对于辖区内车位、承包经营者等情况的掌握应该十分清楚,但是却从未公布过相关信息。因此,在一边继续追问咪表停车费之真相的同时,应该彻底追问所有占用公共道路的停车位经营与收费情况。 面对如此乱象,自然不可能有单一的有效解决之道。在建规立法上,人大机构自应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管理部门方面,一方面应该迅速地大刀阔斧改革多头化、间接化和委托化的管理模式,做到规范管理、责权分明,另一方面迅速公开所有相关信息,尤其是收支状况和财政收入后的详细去向,彻底追究暗箱化操作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行为。 (作者系知名广州学者) ■李公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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