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水第三方公开点评“红头文件”
□本报记者丁国锋马超 “这10部生态环境类规范性文件符合合法性标准、操作性标准、合理性标准、规范性标准等要求,展现出政府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职责、在协同治理生态环境方面采取创新性措施、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双轮驱动’、注意吸收最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成果,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积极作用,但其中也存在若干问题。” 在12月9日下午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召开的2014年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公开点评会上,江苏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江苏省生态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小冰教授受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委托,代表第三方对《南京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等报送江苏省政府备案的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类全部10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开点评。 据江苏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陆广文介绍,这已经是该省第6次召开年度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公开点评会。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点评会首次尝试委托第三方对生态环保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点评,以回应社会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深度关切。 《法制日报》记者从点评会现场了解到,此次点评会共有6名专家点评15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有5名是江苏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另有15名江苏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2名江苏省人大代表对点评会进行监督,有来自全省13个省辖市法制办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35个省级部门法制机构的负责人参加。 被点评的15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均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包括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城市房屋质量安全以及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等当前热点问题。 “现在市场上有不少不合格的食品,我认为,这与行政执法机关对这些食品的抽检不经常化有很大关系。所以,在第二十一条中,对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定期随机抽检,我认为,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在对《南京市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点评时,一针见血指出问题。 而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学贤教授在对《江苏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进行点评时,同样对行政执法机关在抽检方面提出要求,“我认为,有关部门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这个非常有必要。这不仅可以让公众了解情况,而且对经营者也是一种有力的管理和监督”。 此次点评会,最大的看点莫过于首次引入第三方进行公开点评社会深度关切的环保问题。 刘小冰指出,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应充分发挥和强化现代技术力量的作用,并将其纳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整个法治化过程之中,形成法律与技术“双轮驱动”的格局。简言之,生态环境保护既需要法律和政策的规范作用,也需要技术力量的支撑。 “为了提高环境监测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南京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从总则、系统建设、环境监测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六个方面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自动监测监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详尽的规范,顺应了‘数字社会’向‘智慧社会’发展的需要。”刘小冰先是对10部环保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积极意义进行了肯定。 随后,他话锋一转,对这10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的规范性提出质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事件调查组应当自调查工作开始之日起3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提交调查报告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此处的‘特殊情况’指代不明,自由裁量权的空间过大”。 监督此次点评会的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市胸科医院副院长唐进在会上表示,创新形式,引入第三方进行点评,比总是“自己点评自己”要好的多,因为第三方的点评会更加客观,这有利于提高点评的质量和政府公信力。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徐卫在会上表示,举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点评会,是江苏创新备案审查方式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全国走在前列。自2009年以来,江苏已连续组织召开了6次点评会,并通过不断创新点评方式和机制,使这项活动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本报南京12月9日电 |
关键词:公开点评,红头文件,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保护,备案审查,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