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天价取暖费发票”折射开票难 催生网络开票
供热公司和物业公司共同解决开票难 开取暖费发票,涉及两个单位:一是供热公司,一是物业公司。 对于供热公司,刘明向笔者介绍,原来确实有个别供热公司直管到户和收费到户,但那样做太麻烦,不如面对物业公司直接和简单。另外,供热公司出具整个小区的大额发票并不算违法。“从法律上讲,若不涉及偷税漏税,供热公司的这种做法不算违法,税务部门也不能强迫其再向业主单独开发票。”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而去年出台的《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都明确提出供热公司要直管到户、收费到户。“但因其涉及面太广、所需投入太大、管理难度大等原因,这项工作进展较为缓慢,要实现这一经营模式尚需时日。”河北天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马伟刚告诉笔者。 那么物业公司可不可以给居民开具取暖费发票呢?针对这一问题,马伟刚解释说,物业公司给居民开取暖费发票,要计征营业税,也就是说物业公司要承担成本。“除非有关部门出台规定,明确物业管理企业代收取暖费并给居民开个人发票不计征营业税,这样物业公司就可以直接给居民开取暖费发票了。显然,出台这样的规定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实现的。”马伟刚说。 那么,眼下如何解决开个人取暖费发票难的问题呢?对此,刘明认为,可以让供热公司和物业公司用合作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难题。物业公司可在业主缴费之前进行提醒,让有开发票需求的居民提前登记。物业公司向供热公司转交代收的取暖费时,可要求供热公司为需要发票的业主,逐个开具发票;对其余不需要发票的业主,再开具余额的总发票。 |
关键词:取暖费,发票,网络开票 |
责任编辑:杨静(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