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打防管控能力
□本报记者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陈泽华 “我放在车里的8万美元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不久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一名受害人报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查看附近摄像头的监控画面,发现案发时,有两名犯罪嫌疑人骑着摩托车经过。根据视频监控,办案民警一直跟踪到宝山路附近,犯罪嫌疑人的踪迹消失了。于是,民警开始在附近挨家挨户走访,很快查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住处,最终将其抓获。 “如果没有监控画面,这种案子只能蹲点摸排,不仅成本高,还不一定能及时破案。”办案民警说。 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快速破案、利用微博发布各类服务信息、依托“警务综合平台”,对执法活动进行网上全方位、全过程实时监督……近年来,新疆公安系统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使公安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打防管控能力明显提升。 科技信息手段在新疆公安机关的广泛应用,让有限的警力从繁忙的工作中得到最大限度解放。从2009年至今,乌市公安机关仅通过信息战,抓获各类网上在逃人员5000余人。 “信息化是科技强警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基层民警的‘千里眼、顺风耳’!”乌市公安局赛马场派出所民警李亮说。 “以前,我最怕找领导审批材料。”12月16日,新疆精河县公安局民警田向东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用他的话来形容,以前办理治安案件是“四八式”,即用4个小时调查取证,用8个小时报批。因为报批过程浪费大量时间,为了办案不超期,只有缩短调查取证时间,这样办案质量多少会受影响。 如今,这种状况早已改变。 今年以来,精河县公安局先后修改和制定了《案件入网工作规定》《网上办理案件流程规范》等6项制度和方案。 “制度的完善使民警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减少了网上执法办案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田向东说。 与此同时,该局还实行网上执法预警通报制度。法制部门一旦发现各执法部门和民警出现苗头性、倾向性执法问题或突出问题,便会及时发出预警通报,指出其危害性,防止其蔓延,并指导民警应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还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对民警予以警示、警告。 现在,新疆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民警的执法过程都打上了信息化烙印。实施“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办案模式,民警不用再为一起案件在几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只要鼠标轻轻一点,文件上传、审核、签发、印发等一系列程序轻松实现,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又强化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实时、动态监控。 不说教,没官腔,借助微博,新疆公安民警发布信息、解答咨询、了解诉求、征集线索,越来越多的公安官方微博和民警个人微博出现在网络中,微博已成为新疆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群众的新平台。 “吐乌大南线燕南立交桥至达坂城立交桥(出乌鲁木齐方向)目前由警车带道方式缓慢通行;达坂城立交桥至燕南立交桥(进乌鲁木齐方向)因积雪仍未清理完毕,交通管制仍在实施当中,我支队辖区大部分道路路面湿滑,提醒广大司机师傅,保持安全车距,谨慎驾驶。”12月8日,乌鲁木齐降了一场大雪,“@新疆高速交警”及时发布这条微博,让广大司乘人员在严冬里感到温暖。 “汪荃,您的火车票被好心人在乌市长江路东方花园附近捡到并送到我派出所,请看到这条微博的朋友多多转发!”12月9日,乌市公安局长江路派出所在新浪微博上发出了这样一条微博,4个小时内,网民转发400余次,加上民警努力,火车票终于交到汪荃手上。 “不懂信息化的领导将失去指挥权,不会信息化应用的民警将失去工作岗位。”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王乐祥说,信息化建设是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创新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今后,新疆公安机关将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能力,进一步推进警务信息综合平台深层次应用,大力推行规范化、流程化案件网上办理和网上绩效考核,力争刑侦、治安、监管、禁毒、经侦、法制等部门工作在警务综合平台中全部实现。同时,积极探索在重大治安、群体性等案(事)件方面预警分析模式,努力实现综合信息对警务实际工作的高效服务和直接指导。 |
关键词:微博,公安信息化,公安民警,公安机关,法制日报,犯罪嫌疑人,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