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试点范围将适时扩大
东北和中西部等金融服务薄弱地区有望“尝鲜” 2014年中国银监会批准了5家试点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并已批复1家开业,下一步还将适时扩大试点范围,重点考虑东北、中西部等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在民营银行快速落地的同时,近年来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步伐也不断加快,不仅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民间资本占比大幅提升,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中,民资占比也已接近九成。 统计数据显示,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的民间资本占比分别由2002年的11%和19%提高到2013年末的45%和56%,有些城商行已全部为民间资本。截至2014年9月末,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达89.9%;在村镇银行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72.3%,民间资本基本实现了投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种类全覆盖和投资地域无限制。 当前,民间资本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入中小银行:一是参与现有机构的增资扩股;二是参与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三是购买上市银行股票;四是受让银行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目前,在全国已开业的314家非银机构中,民营控股的已达41家,较去年新增4家。2014年,银监会已批准14家民营企业筹建非银机构(含正在走流程),其中财务公司6家,金融租赁公司2家,汽车金融公司4家,消费金融公司2家。待这些非银机构开业后,民营控股的非银机构将达到55家。 据悉,在引导民间资本更好地进入银行业方面,监管部门下一步将着手于两点:一是做好存量改造,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和中小银行机构增资扩股、改制重组;二是做好增量改革,在国务院指导下,继续推动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支持和鼓励各类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
关键词:民营银行,试点范围,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