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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改进市场准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部分原有审批事项改为报告制管理,要求全系统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及时停止审批,不得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到修订中资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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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独家获悉,截至今年11月末,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大型银行已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32家,此外还有4家已经中国银监会审批通过,正待当地监管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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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银监会批准了5家试点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并已批复1家开业,下一步还将适时扩大试点范围,重点考虑东北、中西部等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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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本报将以量化数据对比为手段,以银行业支持小微企业、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银行业支持国家经济战略发展、监管简政放权、银行业治理体系改革、银行业支持“三农”、普惠金融、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等金融热点为切入点,盘点一年来的银行业改革亮点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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