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用户负面评论360公司 百度被告连败两起诉讼
近日,两起360公司诉百度不正当竞争的官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尘埃落定。由于采取奖励方式吸引用户参与发表对360公司的负面言论,并恶意诋毁360及其产品,百度公司被认定明显违反了诚信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两案共需向360公司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 百度不正当竞争屡用新招 第一起案件是“百度手机卫士”官方微博,以许诺奖励的方式组织名为“360上传隐私吐槽大会”的活动,组织网友上传、发表针对360公司的负面言论,并将部分评论进行转发。经法院认定,百度对360公司的商誉及产品、服务声誉造成损害,直接影响了公众的判断及选择可能性,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而在另一案件中,网友通过百度搜索下载360相关软件时,百度诱导网友下载百度杀毒,并出现污蔑360违反工信部政策的提示框,且有链接网页含有360负面信息,并提供卸载360软件的快捷方式。因此,法院判决认为百度公司利用显著的非常规方式传播明确指向360公司负面的结论性语言,对360公司的商誉及产品、服务声誉造成损害,直接影响了相关公众的判断及选择。这些行为明显违反了诚信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亦构成对360公司商誉及产品及服务声誉的损害。 判决传递反不正当竞争决心 经审理,法院驳回了百度的所有抗辩理由。法院判决,百度公司需立即停止两案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360公司共计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当前快速发展的网络环境下,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擦枪走火的事情经常发生。“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激发市场主体不断提高和改进产品和服务,但不当竞争却不利于市场秩序,更加不利于市场主体的发展,甚至会牺牲用户合法权益。”360公司代理律师姚克枫告诉记者。 另外,姚律师还提及,这两起案件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以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做出“行为保全”裁定的案件,彰显了我国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司法力度和决心。 严琪 J195 |
关键词:百度公司,被告,用户参与,连败,行为保全,民事诉讼法,负面信息,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