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郫县13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挂牌流转

来源: 成都商报  作者: 2015-03-06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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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

记者近日来到郫县,发现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已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而郫县更是在探索集体建设用地高效利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郫县农村产权流转综合服务中心”位于郫温路上,这个中心是郫县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融资、保护维权、涉农项目引进建设等提供政策咨询、接件受理、跟踪办理相关手续等服务的。据郫县统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成立于2012年9月,设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融资、维权保护和涉农项目政务服务等窗口,由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农发局、县园林局等县级权属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中介评估机构等派员入驻窗口。

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成立以来,通过制定完善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和交易流程,建立起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诚信建设“六统一”模式,打造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交易平台,实现了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化、市场竞争充分化、价值体现最大化,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据悉,郫县已全面完成农村土地和房屋的确权颁证。按照“应确尽确”“确实权、颁铁证”的要求,完成全县涉及152个村(涉农社区)、1624个村民小组、9.3万农户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集体林权等权属的确权颁证。正是有了确权颁证的基础,下一步开展流转工作才有条件。

成都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肯定有些改革要先走一步,但怎么走,怎么改,特别是涉及广大农村基层利益的集体建设用地。郫县统筹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科学规划和耕地保护,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四条基本原则”和守住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总量不减少、粮食综合产能不降低“三条底线”的基础上,郫县选择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群众的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序高效地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1月,该县已有13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挂牌流转,包括花园镇白鸽村“千鹭湖”、新民场镇云凌村“花乡壹号”等项目正有序推进。

成都商报记者 张强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郫县,新民场镇,集体产权,集体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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