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力推不动产登记落地:年内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
3月1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四川泸州为当地居民申庆颁发了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51000000001。中新社发 周亚强 摄 中新社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 庞无忌)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月余之际,官方再次出手推动督促不动产登记“落地”。 中国国土资源部19日发布消息称,已联合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的衔接。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组织保障。 自2013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缓行7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步入快车道。随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间表、法律依据、组织机构等陆续出台。不动产登记局在去年5月正式挂牌。今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当日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发放。 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国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即将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颁布实施,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也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不过,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却严重滞后。截至今年3月底,中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 由于不动产实行属地登记,市县两级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上述负责人指出,各地不能停留在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层面,要实实在在地整合统一登记的职责和机构。如果市县级的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没有实施主体,不动产统一登记这项国家重大改革任务在市县层面就无法具体实施。 此番两部委出台文件的目的就在于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 《意见》规定,各地要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归并;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充分考虑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科学统筹调配相关资源,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按照此前部署,中国将在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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