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跌倒致残 工厂投保补偿
王某是河北一金属制品厂办员工,因部分工人放假,必须亲自前往车间检查,行至裁剪机房,不慎跌倒,右手伸入机器,被机器挤压导致右手拇指撕脱损伤,手掌皮肤撕脱伤,血管神经肌腱损伤手术治疗。伤后满6个月,经沧州市法医鉴定中心临床检验,王某右手拇指功能丧失,小指功能丧失,示、中、环指(食指、中指、无名指,作者注)部分功能丧失,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7.3条之规定,右手损伤伤残九级。 所幸的是,金属制品厂于2014年3月12日为员工投保了新华保险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综合型Ⅱ-基本计划A”保险产品,参保职工享有每人15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根据伤残等级鉴定,按比例进行赔付。王某被法医鉴定中心定为伤残九级,按照保险金20%给予赔付,共计赔付3万元。 4月21日,王某向新华保险沧州中心支公司提交全部理赔资料,第二日新华保险理赔员立即上门理赔,3万元意外医疗理赔金随后汇至王某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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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晓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