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创业者小微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王成果 2015-05-07 10: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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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各类基金投资小微企业】支持省内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发展,不断壮大投资基金实力,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逐步扩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组织实施“苗圃”“雏鹰”“科技小巨人”三项工程,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搭建国家各类基金与小微企业对接平台,大力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我省小微企业。鼓励各级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小微企业。

  【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将创业者创办的小微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贴息贷款。

  【支持小微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继续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扶持政策,鼓励小微企业在创业板、“新三板”和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交易。组织开展债券融资,推动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组建再担保机构和促进银政担合作】加快组建省级融资性再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方式,引导担保、金融机构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探索实施政银合作新模式,按照国家政策先行运用10亿元以上间歇的财政国库资金进行增值运作,以增值收益引导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建立银政担支持小微企业风险分担机制。

  【大力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机构引进工作,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驻我省,增强金融市场活力。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县域及以下增设机构网点,设立小微支行、社区支行等特色支行。积极发展村镇银行,推动县级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重点发展科技、扶贫等多形式小额贷款公司,适当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

  

关键词:小微企业,互联网,科技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