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积极推动银行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5-05-12 16: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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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冀协同发展给河北银行业带来的机遇

  (一)有利于银行业发展壮大。

  河北省作为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将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出现巨大的信贷资金需求,同时由此带来的住房、医疗、教育、旅游、餐饮等消费能力提升也将使得金融需求不断增加,这些积极因素有利于河北银行业借势不断发展壮大,更好地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截至3月末,河北银行业资产总额达到55504.99亿元,比年初上升了2688.92亿元,增长5.09%,高于全国增速1.37个百分点;各项存款余额46071.40亿元,比年初增加2252.14亿元,增长5.14%,高于全国增速1.38个百分点。

  (二)有助于银行持续优化信贷结构。

  产业转移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北京将主要发挥科技创新中心作用,天津优先发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先进制造业,河北主要承接首都产业功能转移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随着京津产业转移项目在河北逐步落地,在提升我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的同时,也有助于河北银行业改善贷款结构和行业占比,利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截至3月末,各项贷款余额29345.92亿元,比年初增加1293.62亿元,同比多增242.53亿元,增量达到去年全年增量的36.79%。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增量的78.07%投向我省主导产业和居民消费领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030.98亿元,比年初增加314.69亿元,贷款户数、申贷获得率指标均高于去年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389.98亿元,比年初增长12.94%;县域机构存贷款比51.24%,同比提高2.31个百分点。

  (三)有利于河北进一步完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京津冀协同发展将会使河北城市定位更加清晰,省内重点城市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推动辖内银行不断优化机构网点布局,也有利于京津优质金融资源加速向河北流动。截至2014年末,河北省股份制银行设区市全覆盖、城商行县域全覆盖、银行业机构乡镇全覆盖、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的“四个全覆盖”目标全面实现。总部在北京、天津注册的华夏、民生、北京银行,渤海银行、天津银行等均已在河北设立分支机构。随着协同发展的深入,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服务体系将更加完善,也能够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四)有利于银行探索创新产品和业务模式。

  京津冀协同发展迫切需要三地金融服务一体化跟进,必将推进各家银行内部三地分支机构联动、外部跨行间的合作,创新适应新常态的银行业务品种和模式,对于银行改变各自为战的传统模式、探索建立跨地区联动机制、提升“集团军”协同作战能力、进一步深化改革具有深远意义。

  河北银行业与京津之间的比较

  目前,我省银行业与京津两地存在的差距比较大。一是银行业机构数量多体量小。2014年末,河北银行业机构数量为10899个(分别比京津多6536个和7867个),分别是京津的2.5倍和3.6倍。但是机构平均资产规模却只有5.09亿元(分别比京津少31.51亿元和9.72亿元),不到北京的1/7,相当于天津的1/3。二是资产质量较低。今年一季度末,河北省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498.68亿元,分别高于京津124.15亿元和197.14亿元,不良贷款率1.7%,分别高于京津1.1和0.59个百分点。机构类型较为单一。目前,京津两地已形成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主,金融消费公司、新型互联网金融业态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而河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金融市场化意识和产品创新能力较弱,机构类型较为单一。

  河北银监局及辖内金融机构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项目发展的支持情况

  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河北银监局充分发挥监管引领作用,引导银行业机构在跨区域金融合作、支持三地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支持三地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

  (一)强化政策督促引领作用。

  我局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等,及时掌握金融支持动态,了解银行业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河北银行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意见(起草、征求意见阶段)》,进一步强化对各机构金融服务的政策指导。目前,河北辖内各家银行业机构均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制定相关方案,大多数总行机构也成立了专门组织,统筹开展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工作。此前,2011年我局就与北京、天津银监局签署了《京津冀银行业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协调推动银行业加大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银行业机构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贷款余额4731.84亿元,比年初增长346.37亿元,增幅7.9%,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3.29个百分点。建行河北省分行设立200亿元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基金,发行“京津冀旅游畅行卡”,目前持卡人达50余万人;平安银行与河北省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发起额度为2000亿元的“平安兴冀”产业基金,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截至目前已发放“京津冀协同卡”近5万张,实现三地银行卡同城化。

  (二)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引导辖内银行业通过开辟绿色通道、信贷规模优先配置、发放信用贷款、利率下浮等优惠措施支持主线、连接线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据不完全统计,辖内已有18家银行对141个交通体系建设项目给予信贷资金支持。银行支持的项目中,包括唐山机场,唐山曹妃甸港区、黄骅港综合港区等港口42个,石太铁路客运专线、京石高铁、津秦铁路客运专线等铁路项目7个,张涿、张石、京港澳等高速公路建设91个。

  (三)大力支持产业转移、功能疏解有关项目建设。

  银行业机构密切关注京津外迁项目进展,积极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如国开行、农行授信98.9亿元支持京唐钢铁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了首钢钢铁行业向唐山曹妃甸工业区的转移。工行河北省分行已完成审批的项目26个,贷款金额117亿元。中行、农行、民生银行通过投放项目贷款、流资贷款、贸易融资、叙做中银集富业务等方式为黄骅产业基地授信9.41亿元,支持北汽集团旗下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整体移至华北黄骅汽车装备产业园区。

  (四)助力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

  持续督导银行业机构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发展绿色信贷,治理大气污染。截至2015年3月末,河北省银行业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行业贷款余额840.05亿元,较年初增加37.84亿元,同比增加194.44亿元。一季度累计发放节能减排贷款323笔125.49亿元,包括支持钢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技改升级贷款68.33亿元。拒绝不符合绿色信贷政策贷款申请292笔30.86亿元。

  河北银监局下一步的监管政策支持

  (一)充分发挥监管引领导向作用。

  适时出台《河北银行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各银行业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情况,及时向银行业机构传导协同发展相关行业、产业政策规划,推动银行业机构及时掌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进展,了解客户贷款用途、资金流向、经营状况,坚持业务拓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同时,还将加强政策正向激励,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辖内银行机构,在市场准入、开办新业务等方面优先考虑,鼓励和推动各银行机构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二)持续改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我局将对有利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符合行政许可基本要求的审批事项,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积极介入、及时受理、加快审批速度。充分发挥政银企桥梁作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产业政策与金融资源配置的有效对接,积极协调政府主管部门搭建沟通协调平台,及时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信息,便于银行业机构主动对接,开展金融服务。积极宣传诚信文化,推动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三)加强区域监管协作。

  依托《京津冀监管合作备忘录》,切实加强三地监管部门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合作与交流,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金融风险传递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高风险的预判力和应对的前瞻性,及时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采取针对性地监管政策,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京津冀协同发展大背景下,三地银行业机构的协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搬迁改造、生态环境改善、现代服务业完善等多领域、多维度的融合与发展。随着一体化程度的加深,仅靠河北银行业机构一己之力难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日趋多元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三地银行业机构只有逐渐探索建立跨区域金融合作机制,才能在助力区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协同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达到双赢效果。

  (一)在信贷资源方面加强合作。

  京津冀协同发展对信贷资源需求量巨大,单家机构受信贷规模等因素限制,往往难以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对因优质企业迁移而产生的跨区域信贷项目,银行业机构应加强协作,在市场拓展、资源信息等方面深入交流,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同业合作等方式,增大资金供给。同时,建议各银行总行也应探索打破省际界线对京津冀协同发展配置专门的信贷规模,不占用三地分行正常信贷规模,以缓解当前部分分支机构信贷规模不足难题。

  (二)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加强学习借鉴。

  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部分银行业机构已经先行先试,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如建设银行发行“京津冀旅游畅行卡”、华夏银行发行的“京津冀协同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学习借鉴,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量身打造包括信贷、结算、个人等业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推进业务产品创新,开发契合区域内优质客户、项目实际需求的产品。探索区域内银行卡跨行业务互通、费用减免,探索发行京津冀协同借记卡、贷记卡,降低金融消费者区域内资金汇兑成本,逐步实现金融服务同城化、一体化。

  (三)在先进经营理念、管理经验等方面加强交流。

  相比京津两地,河北高质量金融资源较为匮乏,金融基础设置建设仍较滞后,三地银行业机构的协同发展,对河北银行机构而言机会尤为珍贵,我局鼓励省内银行业机构充分学习借鉴京津两地银行业机构在信息、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借力京津优质金融资源,对河北银行业发展起到提升带动作用。此外,在风险防控方面,三地银行业机构也应建立风险协调处理机制,加强区域内发生风险的管理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合作,共同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的信贷风险,维护稳定金融环境。

关键词:河北银监局,银行业,京津冀

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