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指路地方国企改革 员工持股试点获重点推动
国资委指路地方国企改革 员工持股试点获重点推动 ⊙记者 王雪青 ○编辑 孙放 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简称“《计划》”),提出四大方面二十五项措施,包括指导推动地方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指导推动地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计划》还特别提出,今年将指导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实际上,从去年起,各地方国资委已陆续开始推动员工持股试点,不少国企上市公司也先后“试水”。例如,去年11月12日,国防军工板块企业海格通信发布一份与员工持股计划“一体两面”的定增预案,成为广州国有上市公司中的“首尝螃蟹者”。再往前溯,去年5月28日,兰生股份成为上海国资改革的先锋,宣布拟在贸易板块实施“将经营者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改制方案”。即公司拟在贸易板块的四家全资子公司中,选择一家作为改制平台,以经营管理团队、业务骨干为主出资设立一家或数家有限合伙制企业作为员工持股企业,兰生股份与员工持股企业将共同对平台公司增资,增资后兰生股份持股比例不低于51%,员工持股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49%。 “从上述案例来看,都是典型的政策前脚落地,公司后脚跟进。”有私募人士评论道。去年11月7日下发的广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广东省国有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50家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20家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经营者和员工持股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市值管理等改革试点。上海国资委则于去年5月左右就《推进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草案》征求意见,并于7月正式印发试行文件,在其中所提出的九条具体措施中,即包括“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国资委对地方国企员工持股试点的推动,国企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有望呈现燎原之势,责权利捆绑后对国企改革的步伐有进一步促进作用。” 本次《计划》还指出,国资委将研究起草关于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地方国资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强化出资人监督工作。 |
关键词:国企改革,计划,持股比例,员工持股计划,国企员工,改革创新,改革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