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低价药清单退出机制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付薇 2015-05-28 09: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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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省物价局在其官网发出通知,开始受理拟退出现行国家和省低价药品清单的企业申请。这意味着我省低价药清单退出机制启动,在药价改革、尤其是改进低价药价格管理方面又进一步。

  低价药是指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日均费用较低的药品(“日均费用”是指患者吃一种药一天用量的总费用)。我国现阶段低价药品的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近年来低价药不好买、不好找的问题日渐突出。人们感觉到,很多价格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不好买,医院不卖、药房里难寻,在利润的驱使下,越来越多的低价药被改换名称的高价药所取代。为了做好常用低价药的供应、保障患者的权益,国家发改委在去年4月下发通知,要求改进低价药的价格管理方式,对现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533种低价药取消最高零售价限制,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制定购销价格。同时,要求各省(区、市)向社会公布低价药品清单,并建立低价药清单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随后,国家发改委公布“国家版”低价药品清单,其中涵盖533种低价药品。在此基础上,我省于去年7月公布了省属241种低价药品清单,其中日常低价药品占了大部分,如维生素A、维C银翘片、复方感冒灵颗粒、藿香正气丸、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等。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在建立低价药品清单的同时,要建立清单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对因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将及时纳入低价药品清单。对因生产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突破低价药品标准的,要及时退出低价药品清单。
据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省开始集中受理拟退出现行国家和省低价药品清单的企业申请,这意味着我省在药价改革、尤其是改进低价药价格管理方面又进一步。

关键词:药品,费用,河北省

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