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部门抽检儿童用品 近4成不合格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5-05-28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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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5月28日电 (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沈雁)六一节前夕,浙江省工商局组织对杭州、衢州、丽水、舟山四地商场、超市、个体户销售的102批次玩具、童车、童装、童鞋等四大类儿童用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检结果显示,3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62.7%。

此次抽检的儿童用品中,玩具被检32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68.8%。检测的玩具商品中有关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指标有:玩具的小零件、形状、尺寸、玩具边缘、尖端、突出物是否锐利等。

在本次抽检商品中,标称“汕头市启航玩具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杭州联华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江城店销售的“起航”品牌胶响玩具、标称“汕头市澄海区岫泓玩具厂”生产的景宁贝婴美婴童用品专卖店销售的“比爱”品牌小奶瓶摇铃的形状、尺寸及强度项目不合格。

在童鞋方面,浙江工商部门共抽检30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17批次,合格率为43.3%。其中标识项目不合格有16批次,具体表现在号型、执行标准、三包规定、厂名厂址等要素标注不全、未标注或标注不正确。

也有标称“温州小骏马鞋业”生产的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衢州坊门分店销售的“佐哲涵”品牌女小童花朵凉鞋实测Cr15.3mg/kg(国家标准小于10mg/kg)。Cr(VI)可以通过消化、呼吸道、皮肤及粘膜侵入人体,皮肤接触可能导致敏感,容易产生皮炎和湿疹。

浙江省工商局方面表示,对于此次抽查结果,已要求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儿童用品,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对名单中所列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由被抽检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立案查处。(完)

关键词:儿童用品,合格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起航,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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