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企业股权划转享税收优惠
事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公告,明确四类集团内居民企业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行为,暂不确认股权或资产转让所得,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企业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 公告明确,包括母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等4种情形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可以享受递延纳税待遇,大大缓解了企业纳税资金压力,很大程度上节约了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集团业务重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辣评: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的步伐不断加快,但仍面临审批多、融资难、负担重等难题。有专家指出,国税总局此次发布公告是对此前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进一步细化,有助于征纳双方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策,让政策红利惠及每一户纳税人,为企业做大做强、拓展国际国内市场、优化产业结构提供有力支撑。 (本报记者 郝帅) |
关键词:企业资源,企业股权,子公司,企业纳税,企业做,税收优惠政策,融资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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