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行首单12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日前,我省成功发行首单12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这是记者从河北银监局获悉的。 6月2日,我省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5〕102号)要求和省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安排,成功发行首单12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采用定向承销方式,用于置换2015年到期的存量债务。据悉,本次债券发行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总登记托管职责,工商银行任簿记管理人,15家商业银行组成承销团。14家银行申购一般政府债券111亿元, 8家商业银行申购专项政府债券16亿元。 本次政府债券定向承销发行的圆满成功,对于地方政府降低融资成本、稳投资、促增长,对于商业银行化解信用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
关键词:河北,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
责任编辑:李晓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