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调整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办法
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通过“培育”过程,可直接进入“遴选” 近日,《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遴选办法》(试行)出台,对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评价作了重大调整。今后,我省企业只要达到相应条件,无需通过“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过程,可以直接进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遴选。 《办法》规定,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评价由“认定”改为“遴选”,全面放开优势企业入选范围。今后,任何企业只要达到相应条件,无需通过“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过程,就可以直接进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遴选。此外,遴选标准将以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为基本要求,从知识产权管理、布局、优势三个方面考察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并将评价指标全面量化,同时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评价由专家评审改为直接向第三方在网上进行申请审核,减少了主观因素影响,结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从今年起,申报遴选的企业须在每年8月30日前,登录贵州省科技资源服务网进行注册备案并在线填报申请表,计算机系统进行自动遴选。一旦确定为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将给予20万元的补助。(记者 杨林国) |
关键词:优势企业,遴选,办法,知识产权管理,认定,评价指标,我省,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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